破解老旧小区“上下楼难”
10月29日上午,《荆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深入解读发布《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特色以及下一步贯彻实施举措。
“《条例》在优化审批流程、避免‘群众来回跑’和指导基层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主体应该如何进行方案设计?有哪些规划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在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使用、规范后续电梯维护保养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监管措施?”……中省驻荆媒体和市直全媒全网各媒体的记者在发布会上提出问题,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条例》于今年6月2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31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批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安全理念摆在首位,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建筑主体安全层面设立加装电梯准入门槛,形成全流程监管闭环,保障加装电梯建设和运行规范;更加注重与城市更新政策的衔接,推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协同规划、同步实施。在制度设计上遵循加装电梯从“装不装”到“怎么装”、设计方案从“是否合理”到“是否合法”的逻辑体系;将“公示方案和收集意见”作为促成业主及利害关系人“达成合意”、相关部门听取意见的重要途径,确保加梯工作建立在广泛民意基础之上;优化联合审查流程,实现“一次申请、部门联办”。针对“意见统一难”,《条例》明确了方案公示和争议解决机制,保障多数业主权益,畅通少数异议业主维权渠道;针对“工程质量监管难”“后期维护管理难”,专章规定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要求,加强安全审查和维护保养,切实守护居民“上下楼”的安全;针对“加装成本高”“运维难度大”,《条例》对管线迁改、成片加装和统一维保等作出制度安排,从而减轻群众负担,增强加装电梯正常运行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