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211P/2025-00180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0-1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气象局解读:《荆门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
来源:市气象局
日期:2025-10-19 09:16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频发,暴雨灾害防范应对不到位往往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加强我市暴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有必要在总结我市暴雨灾害防范应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固化经验成果,出台针对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采取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暴雨灾害带来的损失。

《荆门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文件起草。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2025年荆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部署,我局于2025年4月,牵头启动了《办法》起草工作。4月中旬开展广泛立法调研,6月初形成初稿,经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7月8日,征求市应急局、市水利湖泊局等18家市直部门意见,征集意见9条,采纳9条;7月9日-8月8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30天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8月21日组织专家论证会,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月29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9月11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暴雨灾害预警、响应措施、保障措施、附则五个章节,共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至第八条阐明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工作机制,分别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职责。

2.第二章 暴雨灾害预警 第九条至第十二条阐释了暴雨灾害预警的内涵,明确暴雨灾害预警发布主体和传播方式,以及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号后要进行研判发布次生灾害预警。

3.第三章 响应措施 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突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措施,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城区、防雷重点企业、医院等重点场所、水库、河道、学校和农业生产遭遇暴雨灾害,以及暴雨引发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时,各部门应该采取的响应和应对措施。

4.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着重强调各项保障工作,分别从宣传教育、队伍保障、暴雨监测站网、物资、要素、避难场所、人员避险、必要时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风险普查、韧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气象金融和保险、信息共享机制等十二个方面做好基础保障和应急保障工作。

5.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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