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绍明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5号《关于开通汉江大堤堤顶便道与潜江相交界子碑卡口的建议》收悉,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您所提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也开展了相关研究。
由我局二级单位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管理的汉江干堤界址碑是汉江干堤荆门市与潜江市的交界处,在2017年前就是实行封闭管理。2017年后结合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堤面新建砼道路,因未按公路标准进行承重设计,堤面道路仅作为防汛通道供防汛车辆和堤管人员巡查使用。为确保堤防工程安全,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在界址碑交界处专门设置了限行卡门,防止重载车辆上堤行驶对堤顶道路造成破坏。
为方便周边居民出行,我们多次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督促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对限行卡门进行改造。拆除原限行栏杆,增设限高2.2米横杆,并安装限高警示标识,方便小轿车、摩托车通行,连通两地堤顶便道。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荆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