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211P/2024-001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4-28
文 号: 荆政办发〔2024〕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分解落实2024年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4-04-28 10: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抓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分解落实2024年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机制,由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全面负责,各位副市长分工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协调督办,各地各部门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在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督查工作的副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本地政府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坚决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对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清单,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细落实。各地、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分别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半年、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汇总上报省政府。

三、加强督办检查和监督问责。市政府每年将在开展业务工作督查时,同步对接受督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审批局、新闻媒体等单位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强化监督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荆门市分解落实2024年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从严抓实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2.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坚持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确保制定政策、推动发展、谋划改革、破解难题等,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符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使党的创新理论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着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4.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审计监督,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开支,坚决杜绝奢靡浪费等现象,坚决防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集中财力保障好重点项目建设、税费支持政策、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大幅压缩论坛、展会等活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5.严肃抓好巡视整改。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6.着力夯实干部思想根基。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以党中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督促提醒,推动政府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更加自觉地当好表率、遵章守纪、廉洁奉公。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做到自身廉、自身硬,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人。(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近距离、多渠道、常态化了解干部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让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抓好清廉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宣教月等各类行之有效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二、深化标本兼治,着力防范和惩治重点领域腐败

7.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认清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的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和纠治资金资产资源低效无效利用问题。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让财经纪律成为硬约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针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违规举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强化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防范和查处违规记账、擅自截留、非法挪用等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针对资金闲置、沉淀等现象,常态化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及时收回或盘活使用,切实把资金用到保民生、促发展等紧要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深入推进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大财政建设,更好破解投资超财力、超概算、重复建设等问题,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预防投资领域腐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针对政府采购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内外勾结、质次价高、指定交易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程序规则,提高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廉洁、高效。(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8.严格防范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在国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国债等政府性投资力度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项目等的严格监督,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投资项目如期建成落地。定期梳理工程项目廉政风险点,把牢决策立项、竞标发包、项目实施、验收支付等关键环节,严禁政府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和谋取私利。加大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严查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围猎评审专家、合谋渔利、违法分包等行为。深入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推进招投标“互联网 监管”,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操作,切断行政权力插手公共资源交易链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9.加大力度整治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加大对资金资源集中行业领域的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荆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针对金融领域违规套利、非法金融、监守自盗等问题,加强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执法,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坚决惩治背后的腐败问题,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人行荆门市分行、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针对国资国企领域“靠企吃企”、违规经营、民企挂靠、境外投资腐败等问题,加强穿透式监管,有效解决因业务多元、架构多层等导致的内控和监管难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深化拓展国资国企改革成果,在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坚决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

对烟草、邮政等行业,以及能源、粮食、医药等领域,主管部门要持续强化监管、防治腐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深入整治体育特别是足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足球“假赌黑”等专项整治,围绕运动员选拔、教练员选聘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防治体育腐败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0.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对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小官巨贪”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惩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针对教育、就业、社保、救助等民生领域资金量大面广、分配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的特点,紧盯跑冒滴漏及贪占风险点,从严从细加强管控,及时纠正和查处盘剥克扣、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各县市区)

针对医保基金骗保风险,加强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看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各县市区)

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在乡村建设中盲目“造景”、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使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骗取套取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审批局,各县市区)

11.深化改革铲除腐败滋生土壤。针对权力滥用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解决制度缺失和“牛栏关猫”等问题,从根源上减少设租寻租、以权谋私的机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的干预,着力优化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针对因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而出现的任性执法、小案重罚、同案不同罚及借机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搞腐败等问题,健全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规范履职、秉公廉洁用权。大力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信息数据,对政府信息加大公开透明力度,聚焦减税降费、促进就业等重要领域,加强惠企利民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过程透明规范。(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

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推进纪检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调,让用权受监督成为习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坚持勤廉并重,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

12.坚持廉洁与担当干事相统一。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务实重干、勤政担当的优良作风,既要干净,更要干事,坚决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13.紧扣一个“实”字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国务院、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具体安排,逐项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好全年主要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扎根经济发展主战场、为民服务第一线、攻坚克难最前沿,努力把“施工图”变成“实景图”,及时纠正“免责式履职”“作秀式执行”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14.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新变种,加大力度纠治文山会海、扎堆督查检查、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推动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到干实事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继续大兴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改进调研作风,轻车简从,多到基层一线、到企业和群众中了解实情,到矛盾多、意见大、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破解难题,切实提高调研实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弘扬“四下基层”传统,察实情、谋实招、求实效,推动各级把精力真正用在干实事上。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着力纠治“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15.增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立足各地乡土文化、发展基础等差异,着眼应对各类新问题新挑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党中央精神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找准发力方向,谋划工作抓手,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对符合中央决策意图、符合当地实际的事,早干快干多干,坚决反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等躺平行为。政府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多为办成想办法,不为不办找理由。(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防范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借机寻租捞好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落实细化“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干部轻装上阵、敢闯敢干,对于积极作为、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继续加大激励力度,营造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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