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民喝上放心水——解读《荆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
来源:荆门日报
日期:2024-01-23 15:55

阅读提示:2023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荆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只为切实提升我市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饮用水。

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

为切实提升我市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饮用水,去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荆门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2023—2025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项目90处,改造管网3932公里,更换净水消毒设施26处。到2025年底,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以上,水质达标率逐步提升,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已建成“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43处、“百吨千人”集中供水工程15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38处、分散供水工程1.35万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以上。

《方案》要求,要以稳定水源为基础,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开展水质提升行动,制订“一厂一策”解决方案,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规范水质净化处理,加强水质检测监测;提高运行管理能力,推行信息化建设。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县(市、区)为单元,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为路径,全力推进供水管网由城市向周边镇、村拓展延伸,不断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基础上,力争东宝区、漳河新区部分区域尽快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要加快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供水工程;依托稳定可靠水源,新建石牌二水厂,对高关、石龙、石门、黄坡等32座水厂进行提标升级,对管网末端供水压力不足的区域,新建或扩建蓄水池和加压泵房,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依托“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进行管网延伸,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实现沙洋岳飞城水厂、京山高关水厂、石龙水厂与周边水厂并网联通,提高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要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根据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对偏远丘陵山区、人口分散等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提升,对东宝区仙居乡华新村实施水源置换,对东宝区栗溪镇、马河镇,京山市石龙镇等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管网更新改造和更换消毒设备,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标准。

《方案》还要求,要强化水源保护,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开展排查,制订整治方案和监管措施;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标准的实施置换。要开展净水工艺改造,根据不同供水规模和水处理要求,优化水处理工艺,完善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保证供水水质达标;对净化设施和消毒设施配备不全,影响供水水质达标的纪山、冷水、孙桥、仙居等乡镇水厂实施改造。要严格水质监管,对标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卫生学评价,健全完善水质检测制度,定期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做好农村水厂供水水质巡回检测工作;“百吨千人”以上水厂每月至少检测1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每季度至少检测1次,分散供水工程每月检测各区域代表性工程不少于总处数的1%。要提升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制订供水应急预案,建立维修抢险队伍,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按照“工程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服务优良”标准,开展省级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创建工作。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供水生产运行和管理信息化,探索信息化管理、自动化监控、智慧化服务的“互联网+智慧供水”运管模式,逐步实现农村供水从源头到龙头“全智控”,群众饮水从接通到缴费“零跑腿”。(彭文洁 谢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