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我们协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进行了认真的磋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问题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培训。2022年6月底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执法监督股负责人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检查,引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引领和条线指导,市县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各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全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700余人,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合法性有效保障。
(三)积极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022年,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专题部署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查办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台账,梳理行政复议相关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问题线索,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信访局、市营商办等联动协作,全面畅通拓宽案件来源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定性、追责、移送、健全机制等方面促进执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改善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工作。每年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时长不少于60学时。认真做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继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保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整体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的意见》,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规定,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查办力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认真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纵深推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和过度、粗暴执法,深入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细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估程序、评估事项、评估标准,加强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清理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汇总并公示现行有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服务性收费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实行严格的《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以公告形式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内容执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明确规定的取消、停(免)收、降低等各项涉企收费优惠政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凡未列入《目录清单》以及所列文件依据未规定的收费内容,企业可拒绝支付。
近年来,针对涉企服务性收费问题,各相关部门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是制定整治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情况,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全面宣传政策。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走访企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四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荆发改发〔2021〕73号),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内容及时传导给企业。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制定《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通知》,组织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召开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暨实地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2022年以来,累计检查涉企收费单位538个,违规收费立案30件。
下一步,将进一步开展清理整治,规范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涉企服务性收费,营造公平、开放的营商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全覆盖整治。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将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全市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涉审中介机构全面纳入检查范围。建立问题清单销号责任制,要求责任单位编制整改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逐级负责,逐一督办,促进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购买服务,减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中介服务机制,扩大政府购买范围,将涉及中小微工业企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按照《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政府购买目录》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三是推广中介平台,培中介市场。推广运用荆门市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荆门市场开展业务,打破服务垄断,完善服务执业记录、信用等级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公开竞价等机制,打造时限最短、成本最低、质效最高的中介服务环境。
特此函告!
荆门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