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彻底解决沙洋范家台监狱周边企业废气粉尘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
(一)组织专题研究。接到省政协转来的《关于彻底解决沙洋范家台监狱周边企业废气粉尘污染的建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分解办理任务,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实地调查相关情况,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与沙洋县政府共同推进区域环境治理。2022年2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范家台监狱周边涉气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并迅速开展执法检查;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政协提案办理方案》,明确提案办理措施、时限及要求等,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沟通对接。3月下旬,在初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后,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向委员报告了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将《范家台监狱周边涉气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政协提案办理方案》《沙洋县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区域监测分析报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荆环监字〔2022〕34号、35号、36号)等相关文书送达委员。市生态环境局也及时与委员对接,详细征询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同时,加强与范家台监狱对接,通过对武警官兵及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宣传市、县两级政府为解决范家台监狱周边异味问题所做的工作,承诺再有问题发生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三)抓好跟踪问效。6月初,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再次通过委员了解前期环境治理情况,委员对前期办理工作给予肯定,但对常态化治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6月13日—14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沙洋县政府组织开展范家台监狱周边涉气企业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对前期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现场对接,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范家台监狱周边涉气企业问题整改的通知》,推进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开展专项执法。2月28日至3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沙洋县政府,对沙洋城区和范家台监狱周边区域、沙洋经济开发区企业周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取分析沙洋经济开发区19个微站2021年数据及相关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对沙洋经济开发区整体空气质量进行初步研判。组织市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沙洋分局组成执法工作专班,对沙洋经济开发区涉气异味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查出区域及企业环境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11条。重点对企业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无组织气体排放控制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对相关企业废气排口及厂区周边开展执法监测。聘请先河团队对沙洋城区和范家台监狱周边区域、开发区企业周边进行走航监测,对主要污染物因子、浓度进行采集,锁定污染来源。
(二)制定问题清单。依据沙洋县3年来空气质量变化数据、沙洋经济开发区19个微站数据、在线监测数据及走航监测数据,起草《沙洋县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区域监测分析报告》,对沙洋县空气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管控建议。沙洋县政府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周边企业取样监测结果,制定了范家台监狱周边涉气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助推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对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的指导和帮扶,为林达科技、丽康源、秦江化工等3家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补助。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动向和治污需求,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治污设施。目前,弘润建材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开展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升级,同时新建一条备用污染防治设施,有效防止应急情况下超标排放;秦江人造板投入资金10万元,开展污染物分流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增加废气处理效率;丽康源化工投入资金200万元,完善氨基磺酸、对位酯等无组织废气收集和尾端处理改造;林达科技投入资金515万元,更换陈旧废气收集管道,新建一套活性炭洗脱附加催化燃烧系统;秦江化工投入资金18万元,对易产生无组织异味处进行封闭,更新尾气处置装置;劲驰公司投入资金15万元,升级改造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美众科技投入资金56万元,为车间每个反应釜配备集气罩,新增建设尾气氯化氢吸收处理装置;楚玉食品投入资金20万元,落实废水处理站加盖措施,安装调味虾车间烟气收集处理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范家台监狱周边企业监管力度,采取例行检查、随机抽查、雨天暗查、假日巡查、“零点行动”等方式,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优化监管手段。利用化工产业集中区环境监测监控和预警系统,通过对1个常规监测点和19个微型监测点的实时监控,分析数据、预警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风险隐患。采取增设监控微站、鼓励企业安装电能监控及委托第三方开展巡检等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用能监控、走航监测及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质效。
(三)加强指导帮扶。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废气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指导企业完善整改措施,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无组织涉气异味排放。对自觉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的企业,帮助企业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邀请省驻点帮扶工作组专家,坚持“一企一策”对沙洋县经济开发区涉气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确保企业整改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荆门市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加强VOCs全流程治理,持续强化NOx协同减排,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升,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沙洋范家台监狱周边空气质量。紧盯问题整改,对专项检查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调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