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人才落户-引进人才落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相应资格证书;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办事流程:
派出所受理、审核→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办结
受理机构:派出所
法定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时限:
窗口办:15个工作日
网上办: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