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获得相关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来源:荆门市公安局
日期:2022-11-14 14:26

事项名称:人才落户-获得相关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

获得国家、省、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的,或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等特殊贡献者,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见义勇为证书等相关认定文件及获奖证书;

5、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办事流程:

派出所受理、审核→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派出所办结

受理机构:派出所

法定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完成时限:

窗口办:15个工作日

网上办: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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