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来源:农业科
日期:2021-08-25 09:11

释静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禁捕退捕配套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支持禁捕退捕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资金需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多次赴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汇报,积极沟通掌握财政政策资金动向,争取资金支持。截至8月25日(下同),全市共向上争取中省禁捕退捕资金8725万元,其中沙洋县获得补助资金4899万元,占比56%。特别是在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汇报沙洋县存在无证渔船占比较大、本级财政较困难等实际问题后,省财政厅在分配禁捕退捕过渡期补助资金时,给予沙洋县重点倾斜,沙洋县获得补助资金2043万元,全市占比76%。

2.规范禁捕资金使用。自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沙洋县已落实禁捕退捕资金7415万元,占全市总额度50%;已拨付3948万元,拨付率53%;实际已使用3948万元,支出进度53%。根据摸底的情况,落实的禁捕退捕资金已基本满足沙洋县目前禁捕退捕工作需要。已支出的禁捕退捕资金主要用于收回渔民捕捞权证,专用生产设备拆解、报废,购置执法装备,对上岸渔民的直接补偿和渔民过渡期的生活补贴等方面。未支出的资金主要用于执法能力建设等禁捕相关工作支出和退捕渔民养老保险保障、渔民公益岗位支出等,需要根据禁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支出。

3.加强禁捕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强化资金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加强定期调度,对禁捕资金安排落实和拨付使用情况实行双周报制度,每半个月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和市禁捕办备案;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多次会同相关部门赴县(市、区)开展全市禁捕工作专项检查;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禁捕退捕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江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从明确中省资金分类,严格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等方面,全面规范禁捕退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禁捕退捕渔民合法权益。

4.禁捕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累计回收拆解和处置渔船2631艘,回收注销捕捞证368本,退出渔民4160人,基本完成渔船渔具征收拆解、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向上争取资金,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力保障长江禁捕退捕资金需要。

2.加快支出进度。市财政局已在全市财政系统范围内建立长江禁捕退捕资金落实情况双周报制度,全面掌握资金落实、政策实施等情况,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资金兑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禁捕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指导各县(市、区)规范使用资金。同时通过双周报情况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投入责任,坚决将长江禁捕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长江禁捕退捕目标任务相适应,决不因资金安排不到位或拨付不及时影响长江禁捕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荆门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

主管领导:季 彬          联系电话:13908697089

承 办 人:陈 鹏          联系电话:1377401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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