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人大九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全文发布。为确保《纲要》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最大程度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市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合力。坚持分类精准施策,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确保如期有序完成。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地、各部门要优化体制机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善于用创新性手段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对全局性、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实施的统筹协调,突出发展指标、重要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开展关键任务攻坚,推动《纲要》部署全面落实。
二、主要指标
到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
1.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力争突破3000亿元,年均增长7%以上。(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以上。(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6.5%。(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与GDP增长同步。(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8.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2年。(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人。(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93个。(预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3.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5岁。(预期性指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4.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16.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定目标。(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完成省定目标。(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乡村振兴局)
18.森林覆盖率达到32.05%。(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少于285万吨。(约束性指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煤)达到210万吨。(约束性指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创新第一动力。推进创新荆门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创新型城市、湖北科技创新样板城市、“科创中国”创新重点城市。(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创新体系;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培育体系;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精准引进紧缺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招商局)。
3.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咨询评审机制;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导向评价等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服务构建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引领、要素供给、资源配置、考核激励,形成“市级领跑、县域突破、乡村振兴”三级联动、多点支撑、全域腾飞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坚持差异化协同布局。加快市级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加快县域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县域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快乡村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优化农业发展布局。打造“中国农谷”屈家岭核心区;建设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巩固提升三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合理布局五大农业功能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做大做强国家、省级开发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做精做优特色园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招商局)。
4.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完善物流节点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加快专业市场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构建城市商圈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网络强市,构建“4253”产业体系,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十四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建设全国绿色能源化工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量质并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装备制造产业迈向中高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展壮大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产业(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提档升级商贸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快城市新型商圈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突破性发展通航服务业(责任单位:荆门航空产业园、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卫健委)。
4.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招商局)。实施荆门企业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1.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优化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2.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引进来”的能级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拓展“走出去”新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荆门海关)。加强区域联动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推进区域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拓展投资空间。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五)建设数字荆门。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为发展主线,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完善数字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1.积极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促进产业数字化;构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审批局)
2.构建数字化社会。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审批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进基础公共信息有序开放。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构建科学精准的社会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中国农谷”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发展重点优势农业产业。做大优质稻米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做强油料产业。做优水产业。做精畜禽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做专林特产业(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进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10万千瓦;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有效使用“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标识的农产品达到250个以上;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
4.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到2025年,全市农村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达到99.8%以上,农村住户用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推进城乡市场体系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局、市人社局)。
5.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扩大城市规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智慧精致城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形成“一主三副四群”的新型城镇化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发展壮大中心城区。着力打造现代化精致城市;加快建设新城新区;推进城市更新。(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
3.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推进县市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培育创建一批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分类推进小城镇发展,提升发展重点镇,全面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
(八)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市优化办;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推动财税和投融资领域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
(九)推进文化繁荣兴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品牌,建设文化强市,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1.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拓展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扩大特色地域文化影响力。实施荆门地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提升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完善文体设施网络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壮大文化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做强休闲娱乐产业。(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抓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美丽荆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
1.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
3.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提升产业循环化水平;完善城市循环发展体系;控制能源消费;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审批局)
4.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局)
(十一)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坚持适度超前、突出优势、补齐短板,加快完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新型基础设施,更好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住建局)
1.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鄂中客货运铁路枢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鄂中区域公路骨干网;江汉航运枢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湖泊局)。华中通用航空枢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荆门航空产业园)。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旅集团)。
3.打造区域能源供应保障支点。构建现代电力供应网络;推进能源供应多点支撑;加快清洁能源高效开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国网荆门供电公司)
4.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防洪抗旱能力;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促进共同富裕,建设幸福荆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
1.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构建就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
2.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推动教育深化改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推动“健康荆门”建设。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建设体育强市(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
5.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加强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三)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走出一条符合荆门实际的市域治理新路,建设湖北省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升全面依法治市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构建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巩固拓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国安办;责任单位: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单位)
1.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牵头单位:市委国安办;责任单位: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单位)。完善应急管理能力体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积极防范化解经济下行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重点防范化解财政和金融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稳定社会就业局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防范社会保障风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防范市场物价大幅波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防范粮食和能源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3.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4.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加强社会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十五)强化规划保障实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实施监督评估。(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重大工程项目分工
(一)创新平台重大工程项目(专栏3—1)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工程项目(专栏5—1、5—2)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专栏5—3、5—4、5—5、5—6、5—7)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荆门航空产业园。
(四)现代服务业重大工程项目(专栏5—8、5—9、5—10、5—11、5—12)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荆门航空产业园。
(五)数字经济重大工程项目(专栏7—1)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六)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专栏8—1)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
(七)文化事业和产业重大工程项目(专栏11—1)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社科联、市文联。
(八)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项目(专栏12—1)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专栏13—1、13—2、13—3、13—4)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批局。
(十)民生改善重大工程项目(专栏14—1)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可评估、可考核的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推进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2022年1月上旬前将《纲要》中可分解到地方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各地,加强对预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挂图作战”,在相关任务实施中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创新对接协作方式,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任务实施的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局面,共同推进《纲要》落地实施。
(三)加强统筹调度。各地、各部门要对《纲要》重大任务提出年度滚动工作计划安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事项;对《纲要》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协调推动,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对单体项目要倒排项目建设节点,对点多面广的打捆项目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四)加强评估考核。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纲要》责任分工要求,积极落实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空间保障和政策保障,并对负责的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体系、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市委组织部要按照《纲要》目标,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市发改委要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基于《纲要》中期评估,确需对《纲要)进行调整时,由市发改委提出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畅通规划实施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