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纠集他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近日,钟祥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贾某甲、贾某乙、全某等7人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13年以来,银行职员贾某甲纠集堂兄弟贾某乙及全某等人,以月利率10%、12%高利放贷,并安排贾某乙、全某负责催收借款,贾某乙又纠集李某等4名无业人员非法讨债。
2015年,贾某甲、全某等实际出资45万元向黄某放高利贷,并由王某作担保。黄某在归还部分借款后无力再偿还,贾某甲等人就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逼迫还款,并胁迫黄某抵押其父亲所有的房屋。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贾某甲和全某等人又先后到担保人王某家和单位喷漆写字、纠缠滋扰,并将王某带到一茶楼以剪刀剪毛发、打火机烧眉毛等相胁迫,逼迫还款。
2019年5月,贾某甲、贾某乙、全某被抓获。随后,该团伙其他成员也相继落网。
2019年12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对贾某甲等7人提起诉讼,称贾某甲、贾某乙等人采取纠缠、喷漆写字、剃毛发等暴力、“软暴力”手段讨债,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专门发放高利贷的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长期在钟祥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7月,钟祥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悉,该案是钟祥地区打击“暴力催债”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又一战果。(邓琳 李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