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
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2019-09-23 10:00

目录

1、主要职能

2、机构设置

3、支队2018年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4、2018年支队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5、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6、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7、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8、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隶属荆门市公安局,业务工作受湖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指导。其主要职能: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击车匪路霸和道路沿线社会治安,管理辖区机动车和办理机动车辆号牌,管理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勘察和调处交通事故,取缔交通违法行为等其他公安职责。

二、机构设置

荆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委、车管所等11个故处理大队5个直属大队;业务指导钟祥、京山、沙洋3个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队机关及五个直属大队现有人员编制203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53人,抚恤人员2人,交通辅警330人。交通警察支队财务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各大队和科室为报帐制单位。

三、支队2018年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203人,离退休人员54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543.4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144.6万元。本年支出10004.3万元,比2017年增加747.6万元,增加了8.08%,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12月26日以后的拨款无法使用,二是支付了2017年杨家桥与屈家岭大队技术房改造的部分工程款。年末结转144.5万元。

四、2018年支队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支出10004.3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8.08%。

1、工资福利支出3000.6万元。占支出30%。

(1)工资和奖金2481.9万元;

(2)职工医疗保险156.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096.1万元。占支出10.96%

(1)办公费86.6万元;

(2)水电费254.3万元;

(3)邮电费39.8万元;

(4)差旅费32.9万元;

(5)公务车运行费131.5万元;

(6)培训费3.2万元;

(7)公务接待费5.6万元;

(8)工会经费30.2万元;

(9)租赁费12.6万元;

(10)维修(护)费70万元;

(11)物业管理费198.6万元;

(12)劳务费9.1万元;

(13)其他交通(公车改补)115.3万元;

(14)会议费0.4万元;

(15)培训费3.2万元

(16)其他费用102.8万元,主要电梯维护、误餐补贴、卫生清运费、捐赠款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6万元。占支出1.8%。

(1)离休人员经费14.8万元;

(2)退休人员经费138.5万元;

(3)抚恤金27.3万元。

4、项目支出5726.9万元。占支出57.2%。

(1)交通管理及办案费544.3万元(追逃、检验、尸验、痕验、车驾管大厅办公支出、邮寄违法通知书、执勤补助等)。

(2)专项业务费2745.3万元;(含证照费、资料、印刷、宣传教育、标志标线、护栏设施、考试车费用和钟祥考场费用、辅警工资、交通劝导员工资、义工生活费)。

(3)办公设备购置费134.6万元;

(4)专用装备购置806.1万元;(通信器材、信息监控网络、红绿灯设备、武器装备、服装、考试设备等);

(5)大型修缮383.2万元; 掇刀大队、东宝大队办案区、掇刀机动大队院内刷黑,快速处理中心、处罚中心和多功能执法区等修缮;

(6)车辆购置费1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

(7)住房公积金和改革性补贴447万元;(财政预算列支住房公积金和改革性补贴)

(8)黄标车补贴款565.2万元。

五、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交通巡逻车、公务用车、施救车、勘察车等58辆,巡逻摩托车30辆。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实际全年共支出131万元,考试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2、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实际接待100批次,共700人,支出5.6万元。比2017年减少34.5%,减少原因:无较大交通事故, 2018年无大型会议费支出,无出境出国支出。

3、2018年因公出国费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因公出国人数0人,金额0万元,相比2017年度出国人数0人,金额0万元,增加0人,增加金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2辆,其中装备交通巡逻车、公务用车、勘察特种专用车等58辆,巡逻摩托车30辆,驾驶员考试车4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9万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九、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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