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国家气象系统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气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直属事业单位
市气象局设置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荆门市气象台(荆门市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荆门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荆门市气象服务中心(荆门市专业气象台)、荆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荆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2、荆门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机构
荆门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荆门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荆门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荆门市防雷中心,由市气象局负责管理。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强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引领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三)继续做好气象服务。紧绷防汛抗旱责任弦,做好决策气象服务;结合本地特点做好农业气象服务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积极拓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领域;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气象保障,打造“智慧气象”。
(四)扎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提高协作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应对能力。
(五)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开展气象行业管理,依法监督管理防雷安全工作。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63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74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631.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31.7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总额426.3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26.34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83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用于单位运行和车辆运行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1万元,用于单位人员的物业服务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2.项目支出205.4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20.62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211.12万元,增加50.19%。
2019年支出总额为6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4万元,项目支出205.4万元。
2019年基本支出比2018年增加209.02 万元,增加96.18%,主要是在职和退休奖励性补贴的增加。
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增加2.1万元,增加1.03%。主要是非税成本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比2018年增加0.0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外单位到市防雷中心及市人影办检查学习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人影办和市防雷中心机关运行经费1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8.66万元,其中货物类23万元(其中20万是人影火箭弹专用材料购置费,3万为普通办公设备购置费)服务类5.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货物类增加5.3万元,服务类减少19.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市气象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3.47万元,无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103.47万元。其中:车辆4辆,价值75.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96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气象局专项资金205.4万元,其中:公共气象服务费项目支出80万元;荆门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项目30万;电视天气预报制作40万元;荆门市防雷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支出50万元;非税资金安排的成本费用项目支出5.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2.1万元。2019年项目预算增加原因为非税成本的增加。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表为空)
(八)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荆门市气象局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单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荆门市气象局2018年末无地方政府债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