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3、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4、2019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15]8号)精神,组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外事侨务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
(二)承办本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人员和中央现职副厅局级以其他以下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批本市管理的县处级及其以下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他有关证件;负责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负责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荆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荆采访的外国和港澳记者事务和外国及港澳驻荆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五)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全市华侨捐赠工作,协助管理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参与本市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荆的权益保护工作。
(九)管理荆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旅游协会。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所属学(协)会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项目推广活动,指导我市驻外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重要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推动全市旅游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内外旅游组织交流合作的相关事务。
(十五)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创建工作,指导制定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星级农家乐创建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十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落实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处理全局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内外联络、信息、国家安全、保密、信访、年鉴及地方志编撰、礼宾工作的外事接待综合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全局性、宏观性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拟订相关工作规划;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人员出国政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外事管理科(加挂外国专家科牌子)
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荆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来华人员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负责临时来荆外国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的申请及延期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和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及因公通行证签注的申办及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等事务;负责本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交往和发展,负责办理结好的有关手续;负责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荆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发生的涉外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机构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人员和涉外人员的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负责我市与港澳特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与联络、接待与礼宾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荆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赴我市港澳记者、外国记者的管理及涉外涉侨等涉外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外国文教和经济专家;承担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许可单位的审核报批及年检工作;承担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审核报批;承担引进国(境)外有关人才智力行政许可的实施工作;承办国家“友谊奖”和省政府“编钟奖”等对外国专家的推荐奖励事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报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与港澳专家交流事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侨务科
贯彻执行国内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本市侨务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市有关侨务工作政策;负责本市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事宜;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华侨、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在国内子女的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等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负责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接待工作;做好本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促进科。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和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管理全市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与国内外旅游组织的联络工作和交流合作;指导驻外旅游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旅游业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和推动网络新媒体营销工作,负责旅游网站管理工作;承担出国旅游、赴港澳台地区旅游、边境旅游和特殊旅游事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规划发展科。
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和重要旅游产品开发;组织评审旅游规划,承担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旅游区(点)文明创建、质量等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并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制定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智慧景区建设工作;拟订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农家乐创建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指导旅游环保、旅游扶贫等工作;负责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报批工作;落实旅游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及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政策及措施;负责旅游统计、行业财会、审计工作;拟定全市假日旅游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旅游产业体系和目的地体系建设;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推行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初审、申报、审批以及外地在荆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批、审核、复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的有关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监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参与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行业相关单位的协调,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及发布后的监督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推进本地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智慧化服务和管理;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正科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事业单位性质和编制保持不变。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全域旅游。一是完成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以“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域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品牌全域整合”的理念打造全域旅游产品,推进我市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最终实现从小旅游向大旅游、从低效旅游向高效旅游、从低层次旅游向高层次转变,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荆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推进试点示范。重点推进京山县全域旅游示范县、钟祥客店全域旅游示范镇建设。推进爱飞客航空小镇、太子小镇等全域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
(二)着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围绕传统景区,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以绿林文化为主题的绿林景区提档升级建设。以建设5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重点建设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景区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景区内部道路、给排水、供电、防洪堤坝等配套设施和旅游厕所、休息、环保、购物、标牌标识系统等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高速公路旅游导示牌,提高景区服务档次和讲解水平,增强美誉度。
(三)着力推进优质旅游。一是提等级。重点推进明显陵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汇源农谷体验园、漳河湿地公园国家4A级景区创建。加强A级景区复核检查和整治。二是塑品牌。优化星级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酒店、旅游民宿品牌。培育和打造水上航空旅游、中国农谷、长寿之乡三大旅游品牌,实现重点旅游产品和重大节庆活动品牌化包装,形成品牌体系,以品牌建设促质量提升,保证旅游品牌优质形象。三是强标准。开展创星、创A、创佳、创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等旅游标准化建设活动,实现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主要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
(四)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一是打造乡村旅游亮点。通过“村景融合、农旅结合、精准扶贫”的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构建以景区为龙头,农家乐、民宿村为基础,休闲农庄、度假村为主体,观光采摘园、科技示范园为补充,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为引领的农业+旅游格局,错位打造一批乡村旅游亮点。重点打造京山马岭村、青树岭村、双墩村、荆条村、源泉村等10个乡村旅游特色示范村,创建2个全省旅游名村。二是大力实施“后备箱工程”。以莫愁村、马岭、盛老汉、老柳河为重点,打造一批 “农”字号旅游特色产品,开发出一系列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建设2个以上乡村旅游后备箱示范基地。
(五)着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一是加强督导,对旅游厕所建设任务,采取一周一督导一月一检查的方式,保证厕所建设进度和质量。二是完善景区厕所功能和质量提升,在有条件的地方将景区景点外游客集中的地方公共厕所纳入城乡公厕建设计划,包括旅游交通沿线、交通集散点、旅游步行街、旅游会展、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饮点、旅游演艺点、旅游购物点等游客行程所及的旅游公共场纳入旅游厕所的范畴,最大限度满足游客需要。
(六)着力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加强与农业、工业、林业、水利等产业对接,培育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健康旅游、地质旅游、城市绿道、自驾车营地、旅游房车等新型业态,使其不断成长壮大,聚树成森林。二是做好宣传大融合。将景区品牌、节会品牌、饮食品牌、酒店品牌、民宿品牌,人文品牌,纳入旅游整体品牌形态做宣传,加强整合聚合,引爆旅游市场。
(七)着力推进旅游市场推广。一是开展节庆营销,唱响旅游品牌。开展“爱飞客飞行大会”航空旅游节活动,推广航空旅游、中国农谷、长寿之乡旅游品牌。二是开展媒体营销,展示旅游形象。运用新华网、中国旅游报、荆门旅游微信公众号、武汉地铁、武汉高铁等中央省级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立体营销。三是开展目的地营销,舞活旅游市场。针对细分市场,设计旅游产品,制定营销策略,建立营销联盟,加强与高速连接城市、未来高铁城市的合作,实现区域联动、互赢共享。
(八)着力推进旅游综合监管。加强对星级酒店、旅行社及A级景区的监管,提升旅游企业素质,规范旅游市场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理旅游投诉,做到投诉处理办结满意率100%。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确保旅游安全零事故。加强旅游行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重点做好导游人员、讲解员培训,提高旅游管理者和旅游服务人员的素质。实现管理服务升级,着力构建规范化标准体系和法治化监管体系。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合计116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4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39.60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9.91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48.03万元。项目经费623万元。(1)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2)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经费23万元。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预算支出合计116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4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439.60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49.91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48.03万元。项目经费623万元。(1)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2)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经费23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1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把奖励性补贴纳入到当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为2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从简降低公务活动。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明显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大幅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同时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房屋租金及水电杂费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373万元,全部用于服务类项目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专用设备。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项目以奖代补等项目。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附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因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我单位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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