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水务局预算
来源:市水务局
日期:2019-02-28 00:00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9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6、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荆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水务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县(市、区)水务规划工作。

  3、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全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需要。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水务资金的使用。

  5、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全市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

  7、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等水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的管理和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务行业建设市场;组织市管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

  11、开展全市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

  1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库和跨县(市、区)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科技与信息化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审计科、建设与安全监督科、水库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人事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科。

  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按荆编发[2008]30号文件执行,加挂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牌子。

  党组织办事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水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引领,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着力扩大水利中高端有效供给,为荆门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做足“水绿”文章,厚植“水安”根基,打造“水美”品牌。

  工作目标:争取水利项目投资16.87亿元,比上年增长2.81亿元;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0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1以上,省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

  (一)着力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建设,运用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机关学习等载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水新思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抓改革、促发展的主体作用,确保党中央兴水惠民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梳理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覆盖水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水务“铁军”。强化作风建设,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深化“两整”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二)着力服务都市农业和八大产业围绕“建设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是一篇必须做好的文章、是一项必须系统推进的工程、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要求,科学布局防洪保安、抗旱排灌、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向“一特(特色小镇)一圈(都市农业圈)三带(荆钟、荆京、荆沙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带)”区域和八大产业倾斜,做到“产业发展有需求,水利工程快跟进”,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水利硬支撑。

  一是兴水之利,服务设施农业。围绕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抗旱供水能力、农村水利保障能力,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投资2800万元,实施革集河生态补偿及竹皮河上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推进漳河新区周家河水库新建工程前期工作;策划沙洋县、东宝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扬水之优,服务高效农业。在子陵铺镇、牌楼镇,团林铺镇朱店等6个村、麻城镇官堰等5个村、白庙街道荆钟村,建设1.3万亩设施先进、技术集成、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立与高产、高效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节水灌溉模式,逐步实现区域高效节水项目全覆盖。

  三是用水之长,服务精品农业。实现漳河总干渠、三干渠、四干渠联调联用,重点在三干渠灌区推行“三变”:变渠道为河道,变季节供水为常年供水,变串灌漫灌为精准灌溉,连通灌区农田常年用上“漳河好水”,让优质水源生产出优质产品,助力精品农业发展。

  四是显水之美,服务景观农业。围绕水文化、水生态、水景观,打造都市田园综合体,谋划漳河总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建设生态绿道、桥梁箱涵、生态补水、沿河景观、清淤、截污、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防汛通道建设等,将漳河总干渠打造成一条水绿相融的生态廊道。

  (三)着力抓好水利项目建设。一是谋划一批。配合省水利厅纵深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荆门片)和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前期工作;做实做深纳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分年度逐步实施。二是争取一批。重点争取总投资16.87亿元的10类23个项目,其中入江重要支流治理项目9.22亿元、易涝地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1.23亿元、长湖湖堤加固项目0.17亿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0.68亿元、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01亿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39亿元、水保综合治理项目0.07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0.6亿元、水系连通项目0.5亿元、太乙湖水库及水源地保护项目2亿元。三是实施一批。聚焦“2019年底前完成水利补短板工程”的时间目标,完成汉江一期、二期堤防加固,汉北河荆门段防洪治理,高虎、新城、幸福、汪庙泵站更新改造,长湖湖堤加固和6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施三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治理浰河、九渡港河等8条中小河流,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钟祥南湖河-南湖-汉江水系连通工程,新建太乙湖水库及水源地保护工程。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汛前实现汉江截流。实施兴隆水利枢纽蓄水影响整治工程。

  (四)着力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做到思想认识、预案修编、隐患整改、物资储备、人员准备、应急演练、责任落实、严格执纪“八到位”。编制江河湖库防御洪水抗御旱灾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及时掌握水情旱情,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抓好水库、堤防、闸站、灌区等水利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重点推进水库“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监测预报预警、调度运用方案、防汛应急预案)落实。

  (五)着力抓好河湖长制工作。突出抓好“一河(湖)一策”方案实施、跨界水质监测、河湖库渠划界确权、小微水体落实河长制工作,常态推进河湖长巡河治污、保护修复、宣传培训、分级考核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名实相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统筹管理保护河湖水体,重点推进竹皮河、浰河、汉北河、漳河总干渠、长湖保护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部门联合执法,全河段巡查值守,强化涉砂船舶源头管控,始终保持对河道非采的高压严打态势。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继续推进水库、电站、涵闸生态泄流工作,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完成市级水功能区划调整修编和重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市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100%。

  (六)着力抓好水务改革。一是抓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重点围绕“水权”“协会”“计量”“水价”“奖补”等做好文章,巩固完善第一批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源源释放惠民红利。二是抓好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水利工程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新路子,确保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质量、进度、安全、效益“四位一体”推进。

   三、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编制单位及人员情况

  2019年,市水务共有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3。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水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市水政监察支队),事业一类单位9(市防汛抗旱通讯中心、市水利规费管理站、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河道水库堤防白蚁防治站、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市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汉西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局),事业二类单位1个(市水利勘察设计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市河坝管理站)

  2019年,市水务局编制实有人员201人(行政在职人员24人,行政全额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2人,事业一类人员151人,事业二类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9市财政批复市水务部门预算总收入为53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0.58万元,占总收入的82.46%;财政金库收入929.82万元,占总收入的17.54%。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9,市财政批复市水务部门预算总支出为5300.4万元,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3505.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94.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98万元、抚恤费支出6.77万元、行政运行(水利)支出950.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2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2643.44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65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33.5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381万元、防汛支出100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收支总额5300.4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3311.52万元增加了1988.88万元,增长了60.05%。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3505.58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收支2003.4万元增加1502.1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将五项奖励性津贴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奖励性津贴及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医保费收支预算1294.09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收支预算172.88万元;2019年项目收支预算1794.82万元,比2018年项目收支预算1308.12万元增加486.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级财政加大对水利建设投入,安排项目预算收支增加145万元;二是市水政监察支队代征漳河水库水资源费增加项目预算收支341.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市财政批复市水务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4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4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17万。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19年,市水务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47万元,比2018年的62.5万元增加1.97万元,增长3.15%。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7.3万元,比2018年的35万元增加13.3万元,增长了38%。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3万元,比2018年的35万元增加13.3万元,增长了38%增长主要原因是车辆逐年老化,加上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7.17万元,比2018年的27.5万元减少10.33万元,下降了37.56%。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市财政共安排市水务局机关和市水政监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91.45万元,比上年的61.44万元增加30.01万元,增长48.84%,主增加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提高了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标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差旅、物业管理、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水务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129.81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5.3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87.5万元(含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预算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市水务系统固定资产总额9085.29万元,累计折旧6467.5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17.7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20,751.19平方米,价值979.09万元;车辆17辆,价值360.9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77.73万元。无单项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水务局专项资金86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市直水资源专项支出455万元、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测20万元、河湖长制工作经费25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工作经费50万元、防灾救灾专项及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经费100万元、三干渠维修养护经费75万元、市直8座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经费10万元、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抽检专项40万元、汉西水系连通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10个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管理,力争圆满实现财政批复的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1、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2、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3、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4、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荆门市水务局2019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

  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节约用水, 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培训、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市水务局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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