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民政局预算
来源:市民政局
日期:2019-10-25 18:5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民政部门是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工作职能多元,承担近50大项、200小项工作,主要包括救灾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五大类,负责5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市直接服务民政对象31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0%。

  (二)机构设置

  1、荆门市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挂社区办)、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监察室、行政审批科等9个职能科室。

  2、荆门市民政局直属单位11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8个: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局、市光荣院、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差额预算单位2个:即市康复医院、市殡葬管理所;自收自支单位1个:即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市民政系统定编285个(含康复医院95个编制)。至2015年底,编制实有在职人数247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事业一类121个,事业二类95个。退休人员65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情况

  荆门市民政局系统2016年预算收入495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5.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33万元(其中:光荣院20万元,福利中心324万元,殡葬管理所2419万元,优抚医院70万元),其他收入390万元(其中:福利中心390万元)。

  (二)支出情况

  荆门市民政局系统2016年预算支出4958.67万元。

  1、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735.67万元。

  (1)基本支出1198.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66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55.99万元,养老保险费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8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8.75万元,抚恤费7.28万元),公用支出104.14万元。

  (2)项目支出306万元。其中:民政局机关118万元,老龄委10万元,民间组织管理局13万元,烈士陵园13万元,救助站62万元,福利中心90万元。

 

 

 

  (3)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231.06万元。其中:民政局机关30万元,光荣院35万元,军休所27万元,救助站2万元,福利中心56.06万元,殡葬管理所81万元。

  2、财政专户拨款支出3223万元。其中:光荣院20万元,福利中心714万元,殡葬管理所2419万元,康复医院7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荆门市民政局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5.39万元,比2015年130.86万元,减少27%。其中:公务接待费45.15万元,比2015年55.12万元,减少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4万元,比2015年70.74万元,减少29%。“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规模和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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