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决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根据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荆机编[2000]17号文件精神,设立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根据计价[2002]2663号《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来实施上缴路灯电费。
2、为城市道路照明提供维护管理保障。
3、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规划。
4、负责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与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设计。
6、负责城市小区照明与夜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部机构设置为:综合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生技科、运维监控中心5个部室。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中心工作为目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开展服务市民“党员进社区”、不忘初心“党员学老区”活动。三是以“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为约束,实施效能风暴行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四是加强职工队伍思想素质建设。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确保了职工队伍稳定和谐,有效塑造良好的社会和公众形象。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全年安全目标任务
一是统一全员安全思想意识。开展新春“安全第一课”活动,针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票规范、消防安全等项目为主进行了培训和再学习,实现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双提升的效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恶劣天气路灯设备安全巡视检查、组织春、秋安全大检查及专项隐患排查。三是严格生产现场的安全管控,作业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100%,现场安全稽查44次,纠正违章40起。截至目前,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优化运行维护方案,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不断优化路灯运行方案。制定《2018年荆门市中心城区路灯运行方案》,实现路灯运行有章可循的效果。二是加强路灯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大路灯巡视维护和数字路灯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力度,以服务民生和智慧路灯建设为契机,加快节能减排及大修技改等工作落地,进一步提高道路照明水平。三是积极履行服务承诺。始终坚持24小时故障修复制,本年度维修路灯1988盏、处理电缆故障、外破、撞杆97次,确保了路灯设备完好率100%。
4、加强路灯项目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一是认真分析评估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施工承载能力,量力而行承接施工任务,杜绝超能力、超范围承接工程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程序和质量过程管控,严格履行内、外部路灯工程监管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顺利交接。顺利完成石化、三三0“三供一业”路灯设施移交。全年共完成荆山大道、龙山社区、团结街社区等路灯新建工程,安装路灯254盏,阳光大道及宝元路正在建设中。三是加快建成物资仓储基地,提高对路灯工程建设及应急、抢修的支撑服务能力。目前,正着手搬迁工作,年内可规范转库。
工作亮点和取得的成效
1.高效完成市政府“两整”任务。为龙山社区和团结社区胡祠堂、南台路2号小巷、东小河安装50瓦LED型节能灯具25套,架设电缆780余米,解决了附近居民夜行难问题。
2.扶贫援建马南村。仅用5天时间为钟祥马南村援建安装路灯25盏,敷设电缆1000米,安装控制箱1台。
3.较好处理职工上访事件。一是多方取证,查阅资料,解决了上访职工的疑点问题,较好处理了一起上访事件。二是超前做好测算工作,顺利解决落实了路灯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补缴等各类问题,避免了可能导致的路灯人员群体上访事件。
4.开展环境整治行动,贯彻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创城”工作,在漳河大道、象山大道等路段设置2000多面公益广告,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路段开展集中整治,清除“牛皮癣”,确保灯容灯貌清洁,保证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三是全员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劝导市民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
5、圆满完成2018年政府重大活动保电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圆满完成荆门市春风行动专项招聘会、全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和2018荆门爱飞客飞行大会等保电工作。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荆门市城区路灯分局部门根据2018决算表数据,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情况。同时,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做如下说明。其中: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a、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b、无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预算。
c、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预算。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荆门市城区路灯分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9.99万元,用于路灯运行与维护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年12 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810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2.19万元,占比8.05%,固定资产7451.14万元,占比91.95%,无形资产0.08万。
4、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我局项目预算绩效预算为1148.91万元,其中路灯维修材料418.28万元,路灯电费730.63万元。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资金管理,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5、2018年决算总收支情况
(1)2018年决算总收支情况。
2018年市城区路灯分局总收入1740.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5.5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调资、城区路灯维护费用和电费增加;年初结转结余210.89万元;支出1690.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0.9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调资、城区路灯维护费用和电费增加;当年收支相抵后结转261.09万元,主要是路灯电费项目部分费用未支付,结转至下年度支出。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2)2018年市城区路灯分局财政拨款收入1740.2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5.5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调资、城区路灯维护费用和电费增加;年初结转结余210.89万元;支出1690.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0.9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调资、城区路灯维护费用和电费增加;当年收支相抵后结转26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0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万元);项目支出1148.91万元。当年收支结转261.0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7万元,合计总支出1690.07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1、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收入决算表
3、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支出决算表
4、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含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商务接待)费用。
2018市城区路灯管理分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