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档案局决算
日期:2018-09-25 00:00

  目 录

    一、主要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九、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主要部门职责

  荆门市档案局(馆)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荆门市档案局、荆门市档案馆),主要职能是:

  (一)依据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档案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案件。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五)负责对县(市、区)以及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六)负责档案资料编研出版工作,向社会提供利用;收集和征集散失在市外的、与荆门有关的文件史料。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全市性档案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七)负责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荆门市档案局(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法制教育科、档案管理科、征集编研科五个科室,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局(馆)定编19人,核定定额用工额度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8人,用工额度2名,离退休13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7年度市档案局收入619.2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585.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其他收入34.0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6.88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度支出500.33万元,比上半年增加20%,主要是档案数字化和奖励性工资增加,结转结余10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项目支出81万元,与上年持平。支出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数419.3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运行支出122.19万元,比上年增加20%

    档案馆支出234.73万元,比上年增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

  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数81万元,其中招商引资4.5万元,档案事务支出71.9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65万元,其他支出3.88万元,基本和去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市档案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实际车辆数为1辆,其中机关本级1辆。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2.73万元,比2016年度5.1万元减少2.37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比2016年度1.42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基层档案局来荆办事,8批次,28人次;接待省领导和兄弟市州来荆考核、调研、督查中产生的接待费,7批次,30人次。

  (三)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67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5.67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3.24万元,维修费2.37万元,会议费0.18,培训费0.39万元,印刷费0.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88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市档案局采购电脑3台,档案室电视机1台,打印机一台,数字化加工等,均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市档案局项目主要是档案保护、档案数字化、档案开发利用三个项目,均严格按照年初编制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市档案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故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经费。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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