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委宣传部决算
日期:2018-09-25 00:00

  一、市委宣传部

  (一)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制定理论教学规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学辅导材料,培训基层理论骨干。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出版部门的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湖北日报驻荆门记者站、湖北人民广播电台驻荆门记者站等外地驻荆新闻单位。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协调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活动,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的规划和编写基层党员教育教材。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互联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互联网舆情监测。受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部战线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班子建设;做好市直宣传战线副县级单位副职的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县、市、区、镇(乡、街办)宣传干部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职务评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战线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收集全市各阶层的思想动态。负责全市社科、文艺、新闻等方面的研究基金扶持补贴专款、专项奖金和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评奖工作。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国防教育师资培训、国防教育的宣传和理论研究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委宣传部机关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干部科、理论科、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挂国防教育办公室、《经济日报》通联站牌子)、文艺体育科、市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与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8人。

  二、市社科联

  (一)单位职责

  市社科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科学团体的活动,指导全市社会科学社会团体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重大课题及调研任务。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海内外社会科学界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编辑出版《荆门社会科学》。做好所属社会团体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社科联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荆门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行政编制3名(实有4名),工勤编制 1名,事业编制4名,离退休人员1名。

  三、市文联

  市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荆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和产业系统文协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文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对市级文学艺术家协会、县(市、区)文联、产业系统文协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市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主办市文联的文艺报刊,主管有关出版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省内外、港澳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荆门及其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市性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与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文联内设1个科室(组联部),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作家林》编辑部;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6名 。

  四、市文明办

  (一)单位职责

  市文明办是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负责国家级、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各类先进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及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军(警)民共建活动;指导各地农村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负责检查、督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文明办内设3个科室:综合协调科、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工作科;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离退休人员2名。

  五、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收入219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39万元,其他收入22.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05.31万元。

  2.2017年决算支出2197.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2.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35.39万元。

  3.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1064.76万元,上年751.93万元,增长率为41%,增长原因主要是兑现养老保险改革调标增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9.67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45.1万元。

  4.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2.82万元,上年63.35万元,增长14%。

  5.2017年项目支出717.24万元,上年1764.04万元,下降59%。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支出决算为33.65万元,上年51.41万元,减少17.16万元。从分项看: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4.94万元,没有公车购置支出,公车保用量为1台,比上年16.71万元减少11.11万元,系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费用下降。公务接待费24.35万元,为年初预算30.5万元的79.8%(主要用于接待基层来荆办事、中省媒体来荆采访、客商来荆考察、省及其他地市来荆工作交流等,共计约120批次1320人次),比上年29.72万元减少5.37万元。出国费4.36万元,比上年4.98万元减少0.62万元。综合比较,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34%。

  七、其他情况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0.13万元,较2016年减少3.25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资产购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万元。授予小微型企业5.27万元,占合同金额100%。服务类0.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小车40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资产,其他资产87.42万元。

  4、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地方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基本支出:指完成机关运转所需的人员以及办公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因公产生的出国(境)费用、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费以及因公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维护单位正常运行工作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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