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7.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8.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规并提出落实的有关建议和意见。
(二)负责移民工作的组织、督办、指导、检查和跨区划移民工作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审核上报和监督评估工作。
(四)负责南水北调工程、三峡工程等国家和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其后续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各项移民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受理移民信访案件和上级批转的群众举报信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案件。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市移民局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移民安置发展科、计划财务科3个科室。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参公编制13人,工勤编1人,临时工1人。
二、2017年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376.51万元,较2016年增加150.64万元,增长66.69%。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33.14万元,年初预算数172.06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93.62%。原因: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养老保险、省级拨款后扶资金。
(二)2017年支出合计307.42万元,较2016年增加23.63万元,增长8.33%。原因: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养老保险、省级拨款后扶资金支出。
(三)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84.46万元,较2016年增加34.88万元,增长70.35%。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62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2万元,增216.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2.84万元。较2016年增加13.26万元,增长33.5%。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项目未完成。
三、“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4.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7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9万元相比,减少3.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规定。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为预算的34.68%。其中:
(1)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预算一致。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其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没有组织因公出国(境)。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万元,比年初预算3.9万元减少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4.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1辆,费用随之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发生公务车辆更新购置。截止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2017年公务接待费2.74万元,比年初预算4万元减少1.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5%,接待批次38批次,310人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上级部门检查、业务单位交流学习、调研等公务、业务接待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1.92万元,增长36.81%。主要原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是扶贫资金支出、社区经费等。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万元。
4、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一般性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金额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看,项目运行状况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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