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决算
日期:2018-09-25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3.2017年部门决算表

  4、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负责市直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3、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市委表彰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与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5、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抓好市直机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思想教育工作。

  6、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现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和副县级机构即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人员情况

  至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9人(含市纪委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工委),退休人员12人,抚恤人员1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收入决算43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8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83万元。

  2、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决算503.46万元,基本支出445.6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4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7万元);项目支出57.79万元(工会工作专项经费35.25万元,作风建设专项经费7.3万元,纪工委工作经费1.72,招商引资经费7.99万元,驻村工作经费5万元,其他项目经费0.53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8.18万元。

  4、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2017年总收入与2016年总收入394.62万元对比增加39.19万元,2017年总支出与2016年总支出401.67万元对比增加101.7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基本工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奖励性补贴、伙食补助、工会经费等人员支出。

  (三)“三公”经费及公务用车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1.6万元,年终决算开支5.19万元,为预算的44.74%。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无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年初预算5.2万元,完成预算的59.0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主要用于小车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等费用,年初预算5.2万元,为预算的59.04%,与2016年2.23万元相比上升了37.7%,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外出招商次数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年初预算6.4万元,为预算的33.13%。2016年决算开支为1.77万元,与2016年1.77万元相比上升了16.5%。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及招商引资接待支出,共接待约12批次,138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7万元,比2016年支出数25.4万元增加12.77万元,增长50.2 %。主要原因是:财政在2017年预算时保障工会经费及伙食补助。

  (五)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4万元(纪工委购买通用设备0.09万元、机关工委购买通用设备1.35万元)。5月按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更换公务车一台,原账面价值25.07万元,现更换车辆账面价值为21.81万元(根据荆财资函[20107]7号通知要求办理资产下账相关手续,并调整单位资产、财务账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共有1辆公务应急车,价值21.81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合计11.38万元。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3.81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故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经费。

  三、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主要项目经费为工会工作专项经费、作风建设专项经费、纪工委工作经费、招商引资经费、驻村工作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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