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总工会决算
日期:2018-09-25 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概况

  第二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总工会是全市各地方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和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市委和省总工会确定任务和决议,领导全市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承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

  (三)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五)协助各县(市、区)党(工)委管理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和工会关系隶属市总工会领导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市直产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指导全市工会组织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职工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学管理,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

  (七)负责全国、全省、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的国际联络工作;加强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台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荆门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市总工会机关内设8个部门。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负责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的文秘、档案、保密、统计、年鉴等工作;负责机关应急车辆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积分考评管理;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社会工作部

  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的组织工作;指导地方工会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同国外、境外工会友好交流合作的联系与组织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网络工作部)

  负责工会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负责开展工会网上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工会系统“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

  (四)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法规草案的研究、拟订;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的研究拟订;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有关部门会商机制;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工会开展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信访工作;指导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全国、全省、全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评选、推荐、表彰、管理、服务等工作;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六)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七)财务资产管理部

  研究制定工会系统的财务、财产管理办法;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管理本级工会的资产,并对全市各级工会财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及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及监督管理。

  (八)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有关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指导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工会,市总工会直管的大中型企事业、市直产业部门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县(市、区)工会和直属产(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设主席1名(市委领导兼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1名,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3名,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科9名(含机关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包括:荆门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实有51人,其中在职24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二、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本部门2017年收入合计:111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98万元。

  2、本部门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24.5万元。

  (二)支出情况

  1、本部门2017年支出合计:1230.8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63.44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

  ①人员经费641.34万元。

  ②日常公用经费22.1万元。

  (2)项目支出567.42万元,主要用于:

  ①招商引资工作9.65万元。

  ②2016年劳模荣誉津贴5.27万元。

  ③省财政补贴工会协理员工资15.82万元。

  ④上解省总工会经费140万元。

  ⑤职工服务体系运行补贴72万元。

  ⑥建设劳模创新工作室补贴10万元。

  ⑦市总工会补贴工会协理员工资64万元。

  ⑧工会活动宣传14万元。

  ⑨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31.5万元。

  ⑩技能竞赛14万元。

  11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0.53万元。

  12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76万元。

  13第二批省财政帮扶资金79万元。

  14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20万元。

  15离休干部医疗费15.65万元

  2、本部门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6.63万元。

  (三)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

  2017年总收入与2016年总收入994.36万元对比增加118.62万元,增长11.93%;2017年总支出与2016年总支出1003.29万元对比增加227.57万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了奖励性补贴、市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资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了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大学生实习实训补助、工会协理员工资补贴、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建设等支出。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

  (1)上下年对比

三公经费支出项目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增减

增减率

合计

43,817.00

59,192.00

15,375.00

35.0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3,817.00

25,000.00

-18,817.00

-42.94%

  1.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817.00

25,000.00

-18,817.00

-42.94%

三、公务接待费

0.00

34,192.00

0.00

-

  (2)预决算对比

 

三公经费支出项目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决算数

增减额

完成率

合计

65,000.00

59,192.00

-5,808.00

91.06%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0.00

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0,000.00

25,000.00

-5,000.00

83.33%

  1.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0.00

25,000.00

-5,000.00

83.33%

三、公务接待费

35,000.00

34,192.00

-808.00

 97.69%

  (3)人均支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5.92万元,在职人员24人,人均支出: 5.92元/24人=0.25万元/人。

  (二)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上下年对比三公经费总额增长,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因为2017年公务车由3辆减少到1辆;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2017年产生了公务接待费,而上年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

  预决算对比三公经费决算数完成预算数的91.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预算数的83.33%,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数的97.6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比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其中: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为预算的83.33 %,比预算减少0.5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度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为预算的97.69%,比预算减少0.08万元,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度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

  用于国内公务接待3.42万元,29批次,266人次;其中招商引资工作接待1.36万元,8批次,76人次;日常工作公务接待2.06万元,21批次,190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16 年减少38.59万元,降低63.5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公务车改革后,本部门2017年度公务车由上年度的3辆减少到1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因为本部门2017年度严格控制了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他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

  另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总财字〔1993〕6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市总工会占有使用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其他类型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存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68%。

  2018年4月开始市总工会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了市直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专项(项目)2017年度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会,传达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对自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业务部室负责对应项目的开展情况资料进行收集,财资部负责统计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和综合数据分析。二是各业务部室分别开展对应项目的资料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交财资部进行汇总。三是财资部对各业务部室报送项目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2017年度市直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专项(项目)的总体评价是: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完成较好,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职工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显著。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百二十七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3﹞25号)等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2018﹞48号)要求,荆门市财政局对本部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专项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开展,总分100分,项目综合得分94.6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从各项绩效指标分析,业务指标为“优秀”、财务管理指标为“优秀”。说明项目单位对于申报“财政划拨工会经费”资金比较重视,也积极采取措施保证该项资金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对应附件-公开07表中“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对应附件-公开06表中“公用经费”)

  三、工会协理员

  工会协理员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总工会要求提供公益化岗位和聘用工会协理员和职业化工会干部,被选派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所属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包括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等。

  四、劳模创新工作室

  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劳动模范或高技能人才作为负责人,并以本人姓名命名,有相关人员组成的创新团队。是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的“迸发源”,对企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成本竞争的微利时代和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组织开展以创新为主旋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科技进步支撑产业发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的最大结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部分 荆门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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