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食药监局决算
来源:市食药监局
日期:2018-09-25 00:00

  一、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负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四)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和部分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决算、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决算。

  二、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系统决算总收入2255.93万元,比去年增加116.58万元,增加5.44%,增加主要原因,上级拨入基层能力建设监管经费增加,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245.93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按大项分类,2017年度,我局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844.71万元,比去年增加614.05万元,增加27.52%。其中:基本支出1824.5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4.13%;项目支出1020.1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86%。结构比例如下:

 

金额(万元)

所占比重

基本支出

1824.55

64.13%

项目支出

1020.16

35.86%

 

2844.71

100.00%

  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24.16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二个二级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6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75万元,共1批次1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6.34万元,局机关及二个二级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86个批次,819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执法监督检查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4〕1号)规定。公务接待费比去年下降35.56%。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41.49万元,为执法车运行费。主要是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项监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去年下降39.20%。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抽样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预算财政拨款67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管理有效,产出高效。项目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各级联动,分工有序,任务明确,食品、药品抽检任务超额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较高,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的实施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监督管理。一是日常监管做到了全覆盖。全市系统520名干部职工实现对全市3万余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共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8万余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528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1534个。二是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肉及肉制品和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实行“白条禽”上市整治以及打击取缔非法炼制牛油端窝点等二十多项专项整治。其中,在全省率先出台《荆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规模标准》,并依标对1290家小作坊、4000余家小餐饮进行全面规范达标,扭转了“两小”脏乱差小的状况。在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实行“白条禽”上市整治中,对经营者讲道理、严执法,实施“零点行动”,有效保证了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在城区取缔非法炼制牛油端窝点专项行动中,一举端掉8个非法加工动物油脂窝点,检查800余家餐饮单位,没收问题牛油6吨,回应了社会关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监督抽检千人3批的目标。共完成抽检食品18类8334批次,发现不合格290批次;抽检药品601批(任务数564批)、化妆品37批(任务数30批),发现不合格6批,对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消除偶发性风险。四是全市建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6个、学校“放心食堂”8个、明厨亮灶示范店16个。京山县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完成全省县域经济会议、全市两会等38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实现保障“零事故”。市局稽查局开展3次双随机督查检查,督促了工作落实,发现整改了问题隐患,有效消除了监管盲区。

  2.稽查打假。坚持利剑高悬,实施案件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行刑对接工作机制,加大对主体责任人的惩罚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查办案件1488起,涉案货值金额544.6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3起,刑事处分12人。稽查局、东宝区局与高新区•掇刀区局联手查办的荆门城区非法炼制牛油系列案件影响大、震慑力强。钟祥市局在办大案和案件数量方面走在全市前列,查处了钟祥市某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案(罚款44.2万元)、钟祥某企业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罚没27.9万元)等一批大要案。屈家岭管理区局稽查办案有突破。

  五、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购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摄像机1台;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8万元,主要为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用油等。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药监系统车辆数为1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一般执勤执法用车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1台。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