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城乡规划局决算
日期:2018-09-25 00:00

  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3.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责任;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及相关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进行审查报批。

  4.检查指导县(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广告牌、地下管线等)规划实施管理;负责“一书四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料的管理、供应、保密检查、各种地形图的测绘更新、补测、修测的组织实施、审查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荆门地理信息和数字荆门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编制科、规划审批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村镇规划科、法规稽查科、人事科。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的单位包括荆门市城乡规划局本级以及下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如下: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

  二、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370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22万元,其他收入692万元。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3751.17万元。2017年决算总收入比2016年决算总收入增加1440.44万元,增加原因是区财政向各分局拨款比2016年有所增加,规划编制经费增加等。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010.2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1%。财政拨款支出3086.31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3.96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396.18万元,增加原因为财政拨局机关规划编制经费2000万元未列入我部门年初预算,人员调增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等。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99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批次,1人;无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接待30批次,248人次。

  “三公”经费变动明细及原因: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2017年12月,单位领导随省住建厅出国访问交流。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8.62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19万元。主要用于踏勘规划、测绘现场等。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37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住建部门、测绘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县市区、乡镇对接规划工作等。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部门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措施严格公务车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9万元,比2016年增加22.19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会经费及伙食补助于2017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七)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率高,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完成情况良好。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决算公开表(附后)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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