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3.2017年部门决算表
4.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以及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7.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8.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0.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12.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2.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问题,为市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3.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络市内外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社会研究力量和实际工作者,围绕全市改革开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活动,为市政府决策服务。
4.组织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开展建言献策工作,承担市政府咨询委员会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及署名文章,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
6.负责《荆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7.编辑《调查研究报告》、《荆政阅》等内刊,促进调研信息和调研成果的交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编制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经报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2.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政府部门上报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承办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发给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和解释工作;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清理、编纂工作。
7.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建立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8.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行政机关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
9.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行政复议工作。
10.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
11.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事务,参与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全市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12.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进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银行、保险、证劵等金融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2.协调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
3.负责地方政府与驻荆金融机构的联系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
4.承办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工作。
5.协调做好企业上市和各企业培育工作,着力化解地方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6.负责市政府涉及金融及企业上市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等工作。
7.承担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和经市政府同意受有关部门委托,代表荆门市与驻地党政机关或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办理有关事务。
2.根据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收集、整理、反馈驻地重大的政治、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
3.负责为引进外资、技术、项目、人才、物质、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沟通信息,牵线搭桥。
4.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在驻地组织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
5.联络驻地各界人士,宣传、介绍荆门,提高荆门的知名度。
6.负责对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在该地的办事机构进行指导、协调、服务。
7.负责市领导和有关团组及人员到驻地办理公务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七)荆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的日常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数据中心机房,涉密内网机房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重点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开展全市重大项目稽查,组织政务值班,服务金融相关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市政府办轻印刷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承担市政府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印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以下内设机构:应急办(总值班室)、文秘科、秘书一科至七科、文书科、政务督查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综合室、信息室。
单独“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正县级内设机构3个:市政府研究室(内设科室5个)、市政府法制办(内设科室4个)、市政府金融办(内设科室3个)。
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驻北京、武汉、深圳、上海办事机构),其他事业单位3个(荆门仲裁委秘书处、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市政府办公室轻印刷中心)。
三、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支决算总额包含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即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荆门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荆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一)收入、支出、结转情况
2017年总收入654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3.33万元。
2017年总支出656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535.87万元。
基本支出2963.3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57.9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障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19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车辆运行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5.73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单位人员奖励性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14.51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项目支出3606.27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政府网站建设、荆门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等。
2017年财政总收入数和总支出数较上年度分别减少667.06万元、88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府采购中心因机构改革从原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市行政审批局管理,其收支未包含在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总额内;另外,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三个驻外机构2017年度收入直接由财政局业务科室办理,故其收支也未包括在2017年度决算总额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8.96万元,原因是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了奖励性补贴及市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资,项目支出增加了节能减排专项经费、荆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和PPP咨询服务招标经费、荆门市民整合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经费等。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157.7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了24.3%,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45万元。此次出国是学习城市发展和特色小镇建设经验,为临时安排出国任务,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此次出国人数为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1.1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了3%,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9.7%,其中:
1.2017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13万元,比预算减少3%,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9.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二是继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车辆运行支出。
(3)公(商)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了54.9%,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及次数,共接待328批次约2950人,主要用于接待客商、对外交流学习、业务往来等接待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19.7万元,比 2016 年减少了51.19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支决算总额包含的所属事业单位数量较上年度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为零、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本单位无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1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工作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产出成本可控,项目可持续性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因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相关经费,故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四、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政府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