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荆门职业学院决算
日期:2018-09-21 00:00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2016年3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荆门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以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办学规模暂定3000人。学校由荆门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办学经费由荆门市人民政府解决, 2017年2月28日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荆门职业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80名。主要负责人按相当正县级选配。

  (二)内设机构

  荆门职业学院内设11个机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科研成教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实训设备处、后勤处、保卫处;7个教学系:汽车系、化工系、机械工程系、循环经济系、电子信息系、艺术系、商贸系。

  二、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学院秉持“厚德精技 致知力行”的办学理念,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的办学思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华中科技、华为集团、北京通用航空等企业合作,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围绕地方产业布局,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与长丰猎豹、金泉新材料、埃斯顿等企业试点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017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荆门产业布局,研究制定了荆门职业学院十年发展规划,从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等方面对学校未来十年建设和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

  2、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按照高校标准,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市政府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改建军马场路3号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功能室、图书馆、实习实训车间、田径运动场、球类运动场、民族食堂等基础设施,确保了大学生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需求。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办学规模,选拔、培养师资队伍。学院开办以来,通过“招硕引博”引进专职教师21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先后选送77名教师到长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培训,65人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提升了教师执业格局。

  4、强化专业建设。围绕地方支柱和特色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报省教育厅审批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应用化工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等个11个专业;修订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华中科技等企业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长丰猎豹等企业试点学徒制培养模式,形成学校特色专业结构、发展运用的基本框架。

  5、全力做好招生工作。坚持“立足本市,服务全省,拓展西部”的策略,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招生网络,逐步打开招生局面。首先,加大本校宣传力度,2017年湖北信息工程学校直升荆门职业学院103人;其次,组建外省招生专班,首次拓展省外生源。2017年招收79人;再次,争取省教育厅政策支持,做好生源储备。从中职专业中遴选出会计等4个专业开通“3+2”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即在湖北信息工程学校读3年中职后直升到荆门职业学院读2年高职),2017年我们中职 “3+2”培养模式招收400余人。2017年在校学生405人,其中:2016级139人,2017级266人。

  6、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按照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逐步开展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选配工作。《荆门职业学院章程》、《荆门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已通过省教育厅备案、颁布实施。教育、教学、安全、后勤等各项业务工作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学校事业发展逐渐步入正轨。

  三、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7年预算编制情况

  因学院新成立,机构未批复,故未分类款项编制2017年明细预算。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7年2月28日以荆编文【2017】11号文批复学院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9月编制2017年预算时,单位性质等均无法确定,经请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2017年预算只编制两项:第一,按预计学生数1500人填报930万元非税收入;第二,按实际情况填报项目支出445万元,其中:电力增容150万元、教寝室空调295万元。

  (二)决算数据对比情况

  1、2016年决算情况:省政府2016年3月批复成立荆门职业学院,2016年6月报教育部备案成功后就进入招生阶段,同步办理财政开户等事宜,年终收入决算数11286400.00元;支出决算数56339.28元(含办公费17584.40元、邮电费3077.00元、物业管理费7920.00元、差旅费2538.00元、委托业务费12819.8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0.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30060.72元。

  2、2017年决算情况;决算公开表按以“万元”为单位导出的决算系统里以“元”为单位的数据,故决算公开表中的汇总数与单项相加数有微小差异,为保持决算公开表与决算公开说明的一致性,以决算公开表数据为准说明。

  2017年年终收入决算数248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3.01万元;年终支出决算数2483.3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369.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3.89万元。

  3、两年数据对比:因学院2016年新开办,当年支出决算数只有56339.28元,无法与2017年的综合收支决算数进行比较;2017年预算因前面简述的原因未编制明细,所以年初预算数也无法与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对比,现就2017年“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单独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相关情况:一是公务接待费发生0.1581万元,为省内外高职院校领导到校参观,交流高校招生、内部管理等,共发生两次,9人次;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生0.3945万元,系共用湖北信息工程学校车辆产生的过路费,学院无公车;三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当年未发生。

  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公务接待费0.1581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2016年6月才在教育部备案成功,一直依托湖北信息工程学校发展,未产生相关支出;2017年相关支出系因实际业务需要。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荆门市政府采购制度,坚持“应采尽采”原则,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95.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3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97.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2 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学院暂无公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一批57万元,系购买大学生食堂蒸饭车等设备;学院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17年财务分析说明

  1、资产负债率2%。2017年学院总资产4405.599999万元,负债75.995115万元;负债均为项目质保金。

  2、人员经费支出比率5%。2017年总支出2369.40898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2.193859万元(学院从2017年6月开始核算在编在岗的19人的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

  3、公用经费支出比率7%。2017年总支出2369.4089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4.408113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意见,与湖北信息工程学校资源共享,水电费等公用经费均未在学院支出。

  4、项目经费支出比率88%。2017年总支出2369.408989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102.807017万元。一是按市委市政府高标准建校要求,对军马场路3号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功能室、图书馆、实习实训车间、田径运动场、球类运动场、民族食堂等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支出;二是购置相关专业设备支出等。

  上述财务指标显示,学院项目支出占比较大,原因是机构新成立,依托湖北信息工程学校发展,人力物力均实行资源共享,相关项目支出系按市委市政府高标准建校要求,使用2016—2017两年的项目资金(2016年财政拨款未使用结转至2017年使用)对军马场3路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功能室、图书馆、实习实训车间、田径运动场、球类运动场、民族食堂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保证了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学生满意,社会认可度逐渐扩大。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市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余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科学技术: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结转下年:单位按规定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7、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9、公务接待费:反映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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