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二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荆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下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进行政策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家”)机关的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管理办法,承担产权的界定、变更、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和营运等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土地、房屋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
4、负责市“四大家”和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建设、管理和服务。
5、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更新审批和日常运行监管,指导和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集中保障市直单位综合执法和市级领导应急公务用车。
6、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四大家”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文明大院创建和水、电、气、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办公区域的工作秩序。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2017年纳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的单位有局机关、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基建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人事科,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6名。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财务科、安保一科、安保二科、服务一科、服务二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经营科、人大服务科、政协服务科。事业编制4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7名、过渡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过渡性自收自支编制11名(随人员消化同步核销)。市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执法用车保障科、应急用车保障科、安全技术科。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
第二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数据主要反映局机关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共计3家单位的全年收支汇总情况。
一、决算总收入情况
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算总收入6888.78万元,包括
①本年收入390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1.78万元,占88.74%;其他收入(水电卫暖等收费)439.14万元,占11.26%。
②年初结转资金2987.8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系2016年度部分专项业务工作需延续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17年决算总收入比2016年增加2230.75万元,增幅47.89%,其原因主要是其他收入和年初结转资金的增加。其中:一是其他收入比2016年14.68万元增加424.46万元,增幅2891.41%;其原因:①强化水电卫暖等往来资金的收费管理,收入增加;②收费面积增加。比往年增加了政务中心大楼入住单位的收费;二是年初结转资金比上年44.79万元增加2943.07万元,增幅6570.81万元。其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系2016年度部分专项业务工作需延续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决算总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决算总支出506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28万元,占20.07%;项目支出4051.41万元,占79.93%。比2016年3460.26万元增加1608.43万元,增幅46.48%。增加原因:一是补发职工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资。二是完善政务中心大楼及天鹅小区周转房配套项目的支出。
本部门决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920.34万元增加2148.35万元,增幅73.56%。增加原因:一是用2016年结余资金补发职工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资。二是用2016年结余资金缴纳职工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三是2016年度部分专项业务工作需延续到下一年度才能完成,资金结转2017年继续使用共1669.08万元,如政务中心及附楼建设和换热站建设节能减排资金716.53万元天鹅小区周转房配套工程410万元,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和电子政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经费359.13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明细如下:
①行政运行727.34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3.52万元。③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39.05万元。④信息化建设35万元。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179.96万元。⑥招商引资10万元。⑦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26万元。⑧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万元。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68万元。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56万元。⑪死亡抚恤0.68万元。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4万元。⑬行政单位医疗21.81万元。⑭住房公积金32.72万元。⑮其他支出439.14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2017年没新购公务车辆。本年度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含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8.96元,主要原因是平时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运行维护费的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比预算减少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本部门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共85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4.04万元,比 2016 年减少402.85 万元,降低73.66%。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收水费、电费及暖气费用,减少水电暖气等费用支出。如电费、取暖费支出2017年比2016年分别减少195.36万元和106.48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9.6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8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145.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3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5.6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1%。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没有车辆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含二级单位)。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
①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②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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