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公安局决算
来源:市公安局
日期:2018-09-21 00:00

  一、 主要职能

  荆门市公安局为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一)根据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 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

  (四)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 组织和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 负责全市的监所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 负责全市的公安法制工作,承担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我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市公安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指挥中心等十个内设机构,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等十五个直属机构,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不含交警)实行市局财务集中统一核算,月亮湖分局为公安局二级预算单位。

  三、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荆门市公安局(含局直、月亮湖分局,不含交警)2017年部门决算在职人员560人,离退休人员141人,本年收入20521.56万元,本年支出22081.27万元,上年结转2535.61万元,年末结转975.90万元。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7年度,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28.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4.6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出国1人,本年无出国人员。公车运行及购置费217.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6.64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80.38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购车比上年减少,本年度公车购置数1辆,保有量160辆。公务接待费11.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81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3.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5批,1237人。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98.44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222 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及维修费增加。

  3.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0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9.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44万元。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3辆,特种车辆17辆;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套。

  5.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同时,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29.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度,我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整治治安乱点,减少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开展了以涉枪涉爆、命案为重点的严重刑事案件侦破攻坚,及时摸排发现黑恶线索,打头目、打骨干、打“黑财”、打“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治爆缉枪、治赌禁毒、荆门城区反扒打盗”行动,开展“平安工地”、“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整治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工地、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对党政首脑机关等重点部位以及金融、商场等重点场所定期安全检查;加强轮值轮训,组织各单位负责人、一线执法民警封闭式培训学习,组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6、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决算收入比上年17248.4万元增加19%,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奖金及两项津补贴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决算收入比上年17164.66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奖金及两项津补贴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大。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中的公安支出:是反映公安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刑事侦查、禁毒管理、拘押收押场所管理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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