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供销社决算
来源:市供销社
日期:2018-09-19 00:00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荆财库发〔2018〕117号)精神,现将市供销社2017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包括报废汽车和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旧货交易等)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7.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9.利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财务资产科。负责机关和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收益和财务管理,配合做好市社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工作;

  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合作指导科。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市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决算总收入情况

  市供销社2017年度决算收入为108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85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2.63%;其他收入80万元,占全部收入的7.37%。比2016年度决算2365.79万元减少1279.94万元,下降54.1%,其原因是2016年为彻底撤销供销学校,用于一次性偿还学校历史遗留包袱及债务。

  (二)决算总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支出为855.47万元。比2016年2280.34万元减少1424.87万元,下降62.48%,其原因是2016年为彻底撤销供销学校,用于一次性偿还学校历史遗留包袱及债务。

  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3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65.62%;社会保障和就业246.91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8.86%;医疗卫生19.9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33%;农林水支出2.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29%;住房保障支出24.79万元,占全部支出的2.90%。

  2017年度支出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441.28万元,占全部支出的51.58%;商品和服务支出70.6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8.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2.8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40.08%,其他资本性支出0.66万元,占全部支出的0.08%。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为预算的59%。其中: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

  (1)本年度无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79.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务用车3辆,根据车改有关文件精神,其中2辆移交至市政府公车改革办,实际运行车辆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下降69.6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和下级单位汇报业务工作,共42批次,126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1万元,比2016年减少11.39万元,下降27.6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运行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市供销社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指标为4.5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服务类2.5万元;2017年实际采购货物类2万元,主要是采购电脑及空调、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实际采购服务类2.47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保险、燃油、印刷费等。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27%,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八)其他说明事项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预算外收入:指附属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类)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款):指用于开展商贸事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和医疗保障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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