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报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 政府采购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鄂编文[2014]27号)精神,设立荆门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荆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全市检验检测资源,统一管理检验检测机构;
2.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负责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为地方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4.负责荆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5.指导县市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部、质量管理部、技术业务部、园区管理部。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
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荆门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7年,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共有部门决算编制单位1个,其中: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1个。
2017年,年末实有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2人。
二、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现将2017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相关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为28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合计为96.6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决算50.67万元,占总支出的53.38%;项目支出决算46万元(主要项目为检验检测园设计、检验检测园管理等),占总支出的46.62%。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96.67万元。按支出项目分为基本支出决算5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8%;项目支出决算46万元(主要项目为检验检测园设计、检验检测园管理等),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2%;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50.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2.22万元、电费2.27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0.91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7.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因为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也无上年比较数。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77万元,无上年比较数。该款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修理、保险、过路费等支出。
3、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无上年比较数。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业务调研、考察等公务接待。全年共发生公务接待31批次,合计 234人次。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7万元,无上年比较数。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32.4万元,其中货物类35万元,服务类97.4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52.33万元。其中:货物类32.33万元、服务类2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日,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共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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