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2018年工作思路
六、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部门职责
荆门市国家气象系统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气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一)直属事业单位
市气象局设置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荆门市气象台(荆门市决策气象服务中心)、荆门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荆门市气象服务中心(荆门市专业气象台)、荆门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荆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二)荆门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机构
荆门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荆门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荆门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荆门市防雷中心,由市气象局负责管理。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额:42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6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额:420.6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20.6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总额217.3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17.32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24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万元,用于单位运行和车辆运行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52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2.项目支出203.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75.1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45.47万元,增加12.12%。
2017年支出总额为3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5万元,项目支出160万元。
2018年基本支出比2017年增加2.17万元,增加1%,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018年项目支出2017年增加43.3万元,增加27.06%,主要是:1新增加荆门市电视天气预报制作项目经费40万元,2新增加房租非税收入成本3.3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63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0.43万元。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3万元,比2017年增加0.4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外单位到市防雷中心及市人影办检查学习比上年多。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人影办和市防雷中心机关运行经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9.76万元,其中货物类5.3万元,服务类24.9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货物类减少5.98万元,服务增加24.96万元。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气象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00.76万元,无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100.76万元。其中:车辆4辆,价值75.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25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气象局专项资金203.3万元,其中:公共气象服务费项目支出100万元;电视天气预报制作40万元;荆门市防雷检测与技术服务项目支出50万元;非税资金安排的成本费用项目支出3.3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43.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荆门市气象局本级增加电视天气预报制作40万元和非税资金安排的成本费用项目支出3.3万元。
(八)我单位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18年工作思路
一是推进气象现代化进程。狠抓规划实施,落实新时代气象现代化工作任务,继续推进自动观测,加强综合运用、提高预报业务能力,发展智慧气象服务。
二是提高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三是保障荆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气象优势,融入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坚持需求引领,发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
四是建设现代化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现代农业生产,助力精准脱贫,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创新活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干部管理,持续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六是提高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化气象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法治工作。
六、荆门市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见附表)
(一)市气象局2018年收支总表
(二)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市气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表
(五)市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市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市气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九)市气象局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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