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林业局预算
来源:市林业局
日期:2018-02-09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名词解释

  5.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林业产业经营政策,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警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市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

  荆门市林业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审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人事科、科技产业科。

  党组织办事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打造“绿美荆门”品牌。全面启动“推进精准灭荒实施绿美荆门工程”,开展绿化攻坚,提升绿化档次。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实施精准灭荒工程。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建设,一年巩固”的总体安排,以交通主干道和三条“四化同步”示范带可视范围、城郊周边、血吸虫疫区的宜林荒山为重点,2018年拟完成精准灭荒造林3万亩。二是实施镇村绿化工程。继续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庭院和公园绿地建设,新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全年新建省级绿色示范村50个。三是实施森林提质工程。四是实施林木种苗提升工程。启动盘石岭林场泡桐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继续抓好国家良种基地建设,开展美国山核桃、美国红栎、美国红杉等林木种苗新品种引种栽培试验,拓展荆门珍贵树种造林空间,为实现“绿美荆门”提供种苗支撑。

  2.全面增强产业活力,着力打造“林特优精”品牌。一是发展五大产业。依托宝源、汇澄、广信等森工企业,大力发展木材加工、森林食品、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五大产业,实现林业年总产值300亿元。二是壮大“两城一中心”。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更多的企业向森工产业城、柴湖花城和十里花木交易中心集聚,进驻落户,不断增强林业产业竞争力,增加林业产业总量。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种养。四是积极争取“国字号”“鄂字号”林业品牌。在已经向省林业厅推荐申报永兴食品、兴利食品和中谷正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再遴选3家森工企业申报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全面优化资源管理,着力打造“智能监管”品牌。一是加强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投入2000余万元,建成涵盖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智能核查等内容的森林资源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是探索形成全民监管格局,增加监管力量。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监管秩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我市林地征占用、森林砍伐等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公示。四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两无”目标。五是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早治早除。对马尾松、杨树集中分布区,加大监测力度,抓好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监测和秋季普查,出现虫害,要早部署、早除治,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危害。

  4.全面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森林康养”品牌。一是利用资源,打造品牌。发挥我市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利用“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中国最美森林”“中国森林氧吧”“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镇”等系列“国字号”品牌,以及全市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234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和11个省级森林城镇的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吸收国内国际森林疗养理念,融合中华养生文化精髓,发挥森林综合功能,服务大健康需求,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品牌。二是借力发力,造就特色。三是创造示范,推广引领。以国有林场为基础,打造生态休闲度假示范区。

  5.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着力打造“改革先锋”品牌。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在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擦漏补缺,整改升级,巩固改革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一是完善台账,健全档案。二是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三是明确职责,认真整改。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

  2018年,市林业局共有预算编制单位9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2个(市林业局机关、市森林公安局),全额预算单位5个(市森林消防支队、市林政稽查支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市十里牌林场、市彭场林场),差额预算事业单位2个(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

  2018年,市林业部门编制实有人员305人(行政在职26人,行政全额工勤人员1人,事业一类222人,事业二类56人);离退休人员41人。

  (二)收入预算4047.38万元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3828.06万元,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783.9万元,包括门店出租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本年林业部门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201.01万元。

  3、其他收入18.31万元。

  (三)支出预算4047.3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为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农林水事务等支出4046.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7.91万元,为林业局机关和市森林公安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等支出;林业事业机构3236.3万元,其中2526.3万元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710万元为市十里牌林场、市彭场林场、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事业单位苗木经营收入;森林培育122万元,为林业局机关现代林业示范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万元为市十里牌林场公益林管护项目资金;动植物保护175.08万元,其中75.08万元为市野保站人员支出,100万元为市野保站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资金;湿地保护10万元为林业局机关漳河湿地公园项目配套资金;林政执法与监督10万元为市林政稽查支队办案工作经费;其他林业支出20万元为市林业局机关森林防火物质储备项目资金。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林业部门预算比2017年预算3969.97万元增加7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市调资工资增加。特别说明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3828.06万元比2017年预算1963.6万元增加1864.46万元,主要是市十里牌林场和市彭场林场推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后,在2017年2月由差额预算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得到财政全额保障,十里牌林场和彭场林场之前预算编制都按以支定收的原则,实际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大多数为空列,国有林场改革时,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对两个林场的经营收入重新进行了核定,因此2018年两个单位的经营收入比2017年初预算批复数减少1540.04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林业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87.3万元,比2017年的107.4万元减少了20.1万元,减少18.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严格“三公”经费管理。

  (一)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

  (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比2017年的40.1万元减少了12.1万元,下降了30%。主要是各单位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严格管理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本部门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9.3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林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林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782.45万元,其中货物类111.1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办公家具、空调等办公设备购置;工程类494万元,其中150万元为林业局机关集中供暖设备安装工程,250万元为市十里牌林场黑山造林绿化工程,76万元为市彭场林场道路及房屋维修,18万元为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心道路维修;服务类122.1万元,主要为项目资料引刷、规划设计、信息宣传及车辆保险及维修,其中90万元为十里牌林场五岭、黄山分场森林生态旅游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林业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231.3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8893.52平方米,价值1385.08万元;车辆21辆,价值279.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66.39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8年林业部门项目资金预算为297万元,其中森林防火物质储备项目2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物质储备建设,古树名木保护项目20万元用于市级古树管护补助,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项目102万元主要用于精准灭荒工作,漳河湿地公园项目配套项目10万元用于漳河湿地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项目20万元用于全市森林资源监测,林政稽查工作经费10万元,材线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苗标准化管理等专项经费100万元,公益林管护项目15万元。

  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年度项目总资金102万元,国家林业局2008年批准我市建设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2012年批准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荆发[2010]2号《关于加快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的决定》将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点林业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10年起,市财政增加现代林业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00万元,并逐年增加。2018年在绿满荆楚的基础上新增精准灭荒工作。到2020年,全省所有宜林荒山必须全部绿化,做到应绿尽绿,真正实现“绿色全覆盖”。

  松材线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苗标准化管理等专项经费年度项目总资金1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及技术应用,组织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培训,1-4月、11-12月清理枯死树;5-7月用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降低冲口密度,控制松材线虫病发生蔓延的风险;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二是在四月份的“爱鸟周”和十一月宣传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对辖区受伤的野生动物开展救护,在辖区开展常年常规执法管理工作,三是通过大力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推进种苗生产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良种化水平,为实现绿色增长,促进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市十里牌林场荆门市城区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资金。

  9.森林培育:为市林业局机关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及古树名木保护项目资金,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全市现代林业及精准灭荒宣传、督办、对在荆门现代林业中做出贡献的城镇进行奖励;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二级古树名木管护。

  五、林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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