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包括报废汽车和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旧货交易等)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7.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9.利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供销社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荆编办文[2015]98号):设立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人事教育科)。另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专职副书记),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不计入内设机构个数。
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以及内部综合协调、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接待等工作。
财务资产科。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等政策法规,并督办落实;负责机关经费的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收益和财务管理,配合做好市社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经济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物价政策情况,为政府价格决策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负责本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循环经济、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合作指导科。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为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市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抢抓政策红利机遇,抢抓消费升级机遇,抢抓城市扩容机遇,进一步发展壮大社有企业,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打造服务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的龙头企业,使荆门供销社成为市委市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的为民服务骨干力量,为把荆门建设成为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做出贡献。2018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力争实现商品购销总额 245亿元,同比增长6.5%。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委统领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实践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经营发展、服务城乡群众、维护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持续正风肃纪,加大执纪问责,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自我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独特优势,彰显供销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重点抓好三大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日用消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经营服务网点运营质量,打造市、县、乡、村四级经营流通网络。加强基层网点电商化改造及经营网络、物流配送和终端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是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建设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累计发展新型基层社30家,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640家,基本实现基层组织体系全市农村全覆盖。三是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储、加、销的“土地托管”服务,力争供销系统新型庄稼医院达到110家、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
3.进一步加快社有企业发展。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组建荆门供销控股集团公司,依法依章程管理社有企业,实现社有资本保值增值。统筹协调东方百货、金城集团、兴合置业错位发展,巩固社有企业在荆门商贸领域的比较优势。加强项目建设,启动金城集团再生资源科技产业园建设;谋划东方百货在漳河新区建设全省一流的集购物、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提升城市品质;支持兴合置业积极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获取经营收益。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科技要效益,向人才要效益。力争通过3年努力,社有企业实现销售40亿元,税收6000万元,利润1亿元。
4.强化信访综治安全工作。针对改制企业困难多、遗留问题多的实际,在解决银旭棉花脱困、供销学校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司法程序再解决一批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容易引发信访突发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隐患,确保供销社系统大局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平安供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系统安全。
5.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各级联社及社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选拔一批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打造新型治理体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抓好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在推动供销社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监事会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抓好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包联服务企业等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档案、四城同创、信息宣传、工会、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荆门市供销社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属财政全额拨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原因。
2018年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总收入524.3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7.20万元减少92.83万元,下降15.04%。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上线兑现职工工资导致。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及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2018年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总支出5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项目支出105.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比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7.20万元减少92.83万元,下降15.04%。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上线兑现职工工资导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1.64万元,比2017年48.54万元减少6.9万元,降幅14.22%。降幅原因为减少差旅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其中:
1、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无公车购置费,与2017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四)人员编制情况。
“三定方案”核定市供销社全额事业编制(参公管理)36名,《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销市直机关工勤编制的意见》(荆编发[2013]1号)核定市供销社人事代理用工额度3个,总计39个。目前在职人员实有36人,全额事业(参公管理)29人,人事代理用工额度4人,自收自支事业过渡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另有抚恤人员4人。
(五)部门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市供销社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00万元(货物类3.00万元,服务类4.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2.00万元。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供销社固定资产总额268.5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656平方米,价值205.77万元;车辆1辆,价值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78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供销社专项资金105万元,主要为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5万元;解决改革遗留问题资金80万元(非税收入)。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社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预算外收入:指附属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商贸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商贸事务(类)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款):指用于开展商贸事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退休人员和医疗保障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荆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