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名词解释
5、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流通业及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出粮食流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建议。
2、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调控粮食购销价格;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承担全市范围内军粮供应网点的管理工作;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
3、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监督和指导地方粮食储备,管好国家、省和地方储备粮油;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工作;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4、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依法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县(市、区)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加强粮食物流体系建设。
5、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管工作;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依法发布粮食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6、指导和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7、指导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市粮食财务报表,组织落实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处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人员编制情况。(1)行政在岗在编22人,工勤编2人,共计24人;(2)离退休46人(离休4人,退休42人)。
2、机构情况。按“三定”方案内设7个科室,其中内设办公室、监督检查调控科、财务会计科(审计科)、仓储科、产业发展科、人事科、安全生产科。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三农”,做好全年粮食工作,实现粮食收购总量17.5亿公斤;创建2个“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培育2个“中国好粮油”产品;确保涉粮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政策性粮食出入库检验率、军粮供应合格率达100%。
(一)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抓手,推进粮食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粮食部门的职责。我们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求,紧紧抓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个“总纲”,全面推进粮食各项业务工作持续发展。一是抓好粮食收购。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两手抓,全面完成17.5亿公斤的年度收购任务,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促农增收的底线。二是管好地方储备粮。进一步落实完善储备保障和管理措施,切实把储备粮管好管住,确保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良好,效益提升。三是开展粮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涉粮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和储粮安全。
(二)以优质粮食工程为抓手,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作为粮食主产区,一方面,全市稻谷品种以普通稻为主,农民卖不出好价钱,主要靠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另一方面,粮食产品品牌不响,有效供给不足,尤其是绿色、生态、优质粮油供给不足,生产加工的粮食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市场需求。为此,我们将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抓好两个示范县建设。全力支持京山、沙洋落实好各项创建工作,积极发展优质稻、富硒稻、“双低”油菜等优势粮油生产,把荆门打造成全国全省优质粮油基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全市“优质粮食工程”全覆盖。二是抓好品牌创建。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好粮油”的同时,支持国宝、洪森等重点龙头企业整合市内粮食资源,通过公共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活动,打响“国宝桥米”、富硒大米等区域品牌,创建全国知名的绿色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三是抓好粮油市场营销。进一步完善提升“放心粮油”市场体系,重点健全利益联结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全面实现统一配送,提高优质粮油市场占有率。
(三)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当前,我市粮油加工总产值在全省同行业保持领先地位,但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初加工产能严重过剩,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也不高,新型粮食经营业态发展滞后,粮油加工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我们将紧紧依靠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粮油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发展特色产业。以南方黑芝麻集团富硒食品全产业链为抓手,把富硒产业作为荆门粮食特色产业,主打“富硒、健康、长寿”牌,发展以富硒稻米、植物硒蛋白为主导的富硒食品产业化。二是拓展粮食业态。积极推进与厦门湖头食品集团的“主食产业基地”项目签约,打造集粮食制品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品牌营销、面文化博物馆、电商总部、湖头食品总部、“三通惠民店”工程等于一体的主食产业基地。三是推进粮油精深加工。通过政策资金引领,带动企业加大粮油精深加工和技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洪森保健食品开发、京和五谷营养米开发、金源高档休闲食品开发、环星稻壳塑木型材开发和裕丰糖业碎米深加工等一批高附加值项目,做长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培植产业发展新动能。
(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推进粮食系统和谐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粮食流通改革进一步深化,各种矛盾问题也日益凸现。为此,我们将积极推进改革,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粮食系统健康发展。一是推进完善农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农润公司是市政府为了搭建与中兴合作的平台而成立的,从目前的情况看,完善农润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政策的连续性和企业的稳定,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有利于妥善处理与中兴的合资合作。我们将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将8家地方国有粮食储备库、3家市直粮食企业和存续企业整体纳入农润粮食有限公司,实行实体运作,做大做强粮食企业。二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市直粮食系统2000年改制,涉及13家企业1000多名职工。改革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历史遗留问题多而复杂,如国际广场新苑置业非法集资案、粮运中心改制问题、解放商都、北郊粮库等与中兴合资合作企业巡查、审计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存续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我们将采取“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办法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出现进京赴省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374.9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44万元,基本支出合计418.97万元,项目支出16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54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较2017年减少74.03万元,其中:2018年相比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减少120.0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项目经费增加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农产品检验检测15万元、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38万元、粮安工程项目增加3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减少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按功能分类:2018年行政运行(粮油)预算支出329.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38.85万元,死亡抚恤预算支出3.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7.46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9.27万元,项目支出161万元。2017年行政运行(粮油)预算支出268.3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220.79万元,死亡抚恤预算支出3.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3.41万元,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20.11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2017年减少74.0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减少181.94万元,同时因养老并轨以及人员调资预算支出增加61.9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农产品检验检测15万元、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38万元、粮安工程项目增加3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减少10万元)。
2、按经济分类。2018年预算支出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5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33万元,项目经费16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44万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7年预算支出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5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47万元,项目经费11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13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较2017年减少74.03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81.94万元,因调资以及养老并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1.9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农产品检验检测15万元、粮食政策性挂账利息38万元、粮安工程项目增加3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减少1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3万,公务接待费2.75万,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合计11.7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2.88万,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因公出国(境)费3万,合计11.88万元。2018年相比2017年“三公经费”主要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0.13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粮食局政府采购预算11.90万元,其中:货物类3.1万元,服务类8.8万元。2017年市粮食局政府采购预算12.5万元,其中:货物类11万元,服务类1.5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较2017年减少0.6万元,主要是服务类采购预算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粮食局固定资产总额76.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6.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2590.43平方米,价值19万元;车辆2台,价值43.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4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粮食局专项资金161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市场安全管理以及调控、统计、仓储培训等支出23万元;历年政策性挂账利息支出38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安排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15万元;新增市级储备粮利息、保管费用补贴85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以及抚恤人员的经费。
行政单位医疗:指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基本支出之外,用于特定项目的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