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城管局预算
来源:市城管局
日期:2018-02-06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名词解释

  5、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于2010年8月组建成立,为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2、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

  3、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规划编制、设置审批;

  4、城区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

  5、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城区临街建筑立面改造的规划设计;

  6、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综合考评;

  7、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督办、检查考评;

  8、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9、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

  10、城区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监督;

  12、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市政府投资或合作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管理。

  (二)内设机构

  根据荆编办文[2015]112号文件,核定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 、法制监督科、市容管理科、财务装备科、人事科、控违拆违督查科。挂牌机构2个:根据荆编发[2012]6号文件,设立荆门市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市城市管理局挂牌(正处级单位);根据荆编发[2011]16号文件,将市人民政府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办公室由设在市住建委调整为设在市城管局;所属机构6个:根据荆编文[2014]97号文件,市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中心为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荆编文[2016]78号文件,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支队为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荆编文[2017]13号文件,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督查处为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城管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下足“绣花”功夫,致力打造法治城管、精细城管、智慧城管、人本城管,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迈进。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六个一”:

  一是深入推进一项改革,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大城管”体制。

  二是配套出台一系列单项法规,深入实施《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出台《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

  三是擦亮一张名片,加快建成智慧城管中心,进一步做优做强、上档升级,放大品牌优势。

  四是加快建设一个园区,年内基本完成市静脉产业园一期主体工程,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五是大力实施一项工程计划,制定并实施中心城区“靓亮”工程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立面景观整治任务。

  六是着力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深入治理高速公路出入口道路扬尘、违法建设等顽疾,新创建两条以上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8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是包括本级机关以及所属二级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82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1.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荆门市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4821.0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58.0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58.08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78.76万元,住房公积金104.54万元,养老保险189.7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22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9.01万元,抚恤费3.31万元,退休费公用部分13.6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5万元。

2、项目支出3303.00万元,包含13个项目,其中运转类项目6个,发展类项目4个,信息化建设类项目3个。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相比去年3446.41万元增加1374.67万元,增加39.89%,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不包含需要据实核算的1000万元三区城市管理考评经费;二是2018年度新增智慧城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荆门市城管局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1.12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67万元增加了4.12万元,增加了6.1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12万元。其原因:一是2018年将严格执行新的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控严管公务接待支出,二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督查处新购两台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城管局机关运行经费32.22万元,其中局机关公用经费26.22万元,公务用车两台,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448.31万元,其中货物类249.74万元,工程类44.5万元,服务类1154.07万元。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初,市城管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4379.2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607.03万元,车辆价值822.4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914.7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33.62万元,无形资产价值1101.51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城管局发展类专项资金175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考核1000万元、城市管理改革保障经费60万元、荆门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337万元、景观亮化电费及运维353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含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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