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荆门市公安局为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市公安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一) 根据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 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
(四)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 组织和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七)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 负责全市的监所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 负责全市的公安法制工作,承担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我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我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市公安局(不含交警支队)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指挥中心等十个内设机构,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等十四个直属机构,局机关及直属机构实行市局财务集中统一核算,月亮湖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公安工作任务是按照全国、全省公安工作统一
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指挥下,继续以全国有位、全省一流为目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全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努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荆门市公安局(含月亮湖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在职人员562人,离退休人员139人,
(二)、收支情况:预算收入17072.84万元,比2017年减少3%,减少原因主要为在职人员减少。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7072.84万元,预算支出17072.84万元,比2017年减少3%,减少原因主要为在职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223.8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684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0%。
(三)、三公经费情况: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费4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需更新车辆,车辆购置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148.7万元,其中货物类5785.7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353万元。201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797.9万元,其中货物类1176.9万元,工程类225万元,服务类39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10.61万元,其中办公费162.2万元,印刷费22万元,水电费370万元,邮电费42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维修费58.41万元,三公经费521万元。
(六)、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底,市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14555.6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15513.45平方米,价值4730.56万元,车辆160辆,价值2580.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244.67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经费预算1344万元,明细如下:
1、DNA耗材9万元,为充分发挥DNA检验技术和DNA数据库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当前实际工作量的需要,需DNA检验耗材费9万元。
2、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491万元,实现中心城区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直接或间接破获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已破获案件的宣传,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可防案件的发案数大幅度下降。利用已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分析案件多发地段治安案件的发案规律与特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而做到对紧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和全面调度,强化了重点部位和社会面的治安防范措施,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水平。另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影像资料,在处理民间纠纷、调解交通事故等方面也可发挥积极作用。
3、特警战备训练费90万元,特警支队必须集中管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集中使用。全年需解决特警队员生活补助50万元、训练经费40万元。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类突发性治安案件频发,为此需加大治安防控力度,加强对城区重点部位的巡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4、公安武警常态化巡逻费用23万元,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由公安民警和武警联合巡逻,需解决武警生活费用23万元。
5、警卫专项18万元,为确保警卫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
办发[1994]11号文件及鄂财行发[2004]20号文件精神,各级财政应将警卫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6、辅警费用477万元,为增强一线警力,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提高社会安全系数和人民满意度,我局已招录辅警265名,辅警费用主要用于解决辅警工资。
7、警犬经费9万元,警犬技术作为一项专门手段,在维稳处突、反恐防暴、搜毒搜爆、侦查破案、巡逻警戒和警卫救援等领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省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平安荆门建设,我局已恢复警犬技术工作,配备4头警犬,年需经费9万元。
8、监所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为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提高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至人月平280元,其中同级财政负担不少于200元。拘留所在押人员比照看守所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戒毒所戒毒人员按4000元/人/年由同级财政保障,共需200万元
9、禁毒专项27万元,禁毒斗争形势日趋严峻,各级领导要求加大禁毒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禁毒预防教育、禁吸戒毒、易制毒化学品、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力度,需禁毒经费27万元。
四、2018年预算表格(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中的公安支出:是反映公安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刑事侦查、禁毒管理、拘押收押场所管理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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