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卫计委预算
来源:市卫计委
日期:2018-02-02 00:00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职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我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卫生计生对外合作交流。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健康荆门”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技科、规划与信息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医政医管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药管理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性别综合治理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药物管理科)。

  (三)所属预算单位

  下属市一医、市二医、市口腔医院、荆襄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医学会、市计生协会、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市药具站等15家行政事业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推进“健康荆门”建设

  1.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学校建设健康教育室,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健康小屋”,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巡讲,促进健康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主导作用,推动重点人群健康生活方式优化和干预。

  2.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突出学生(托幼儿童)、相关职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源头控制措施,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确保重点传染病疫情稳定在低流行状态或实现基本控制。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扩大筛查检测力度,所有县市全部完成诊疗由疾控机构向定点医院移交工作,建成耐多药定点医院。巩固血防达标成果,在沙洋县、东宝区、屈家岭管理区启动血吸虫病消除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牛—螺”同步控制策略。晚血病人免费救治任务完成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消除麻风病、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3.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制定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分工实施方案。新培育2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全死因、伤害监测和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和可疑患者测血糖制度,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癌症早检早治工作。完善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4.规范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14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3项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健全完善“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广“妇儿健康APP”运行,总结推广市妇幼保健院“线上线下”规范化孕妇学校管理模式,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持续推进,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严格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规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0‰以下。

  5.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巡查督办,严防工作反弹,推动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展全域卫生创建,督促沙洋县、钟祥市积极申创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全市申创3个国家卫生镇、9个省级卫生镇。抓好农村无害化改厕工作。督促沙洋县创建湖北省除“四害”先进城区。加强健康支持环境建设,新创建健康单位、健康细胞等80个以上。

  6.加强卫生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争取“全省空中医疗救援培训基地”项目落户荆门。推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组织卫生应急队伍练兵比武,全面深化卫生应急准备。及时高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及各类卫生应急响应。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和督查力度,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与处置能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率100%。

  (二)坚持攻坚克难,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7.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并引领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紧密型医联体覆盖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构建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医联体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并落实资源下沉、服务下沉等规章制度,切实打造管理、责任、服务、利益共同体。全面推开远程医疗建设,远程医疗系统逐步覆盖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着力打造“互联网+医联体”。全面完成双向转诊信息系统与医保管理系统对接,强化双向转诊服务部建设,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各项医保政策,上级医院下转人次数同比增长15%以上,县域就诊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推广沙洋县手机APP签约服务模式。全面启用湖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慢病个性化服务包的医保付费政策,建立完善签约服务团队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完成国家和省定签约服务任务。

  8.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具体办事机构,推动政府办医的领导、管理、保障、监督责任更好落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落实编制备案制。完善公立医院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制度,落实用人自主权。出台“县管镇用、镇管村用”实施办法。在全省开展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落实“两个允许”,全面推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合理核定各级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各医疗机构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加快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试点。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9.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1月底前,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整合上线并正式运行。大力开展医保支付改革,推进建立以“点数法”为主要模式的医保总额付费预算机制,在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1月起,在沙洋县、东宝区试点推行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关于公布首批118个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收(付)费指导价位的通知》(荆人社〔2017〕19号)精神,并逐步延伸到一级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变异率不得超过15%,按病种收(付)费的金额年增幅不低于15%,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100—150个。全面落实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门槛费转移接续政策、签约服务医保经费提留和报销政策,建立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激励约束机制。

  10.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医疗联合体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全面推进药品带量采购,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两票制”,1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探索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全面规范网上采购,全市各级各类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施省级集中网上采购,通用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全部实施市级集中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全部实施省市联动网上阳光采购,网上采购率均不低于95%。全面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以县域为单位扩大补充药品目录,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分别达80%、50%、30%以上。

  11.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医疗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保障机制。推广应用医疗服务、医疗智能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服务全流程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监管,着力推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监管,预防和惩治腐败。加强药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医药购销、配备使用全流程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三)坚持转型创新,着力促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12.着力构建全面两孩政策支持体系。加大两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人口形势分析,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5.5‰左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女性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配套政策措施,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新建标准化母婴室20处以上。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推进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沟通青春健康的能力,切实提高青少年应对青春期问题和防止性侵、意外妊娠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的能力。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启动开展0-3岁托幼机构建设。推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着力构建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体系。全面推广沙洋县智慧计生建设试点模式,打造全覆盖、智能化的智慧计生品牌。深入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争取创建2—3个省级先进单位。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新市民健康城市行”和“把健康带回家”关怀关爱活动,争取创建1个省级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示范县(市、区)。稳定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推进基层卫生计生队伍整合和职能融合,加强岗位练兵,开展村计生专干、妇幼保健员“两员合一”工作试点。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重点打击“两非”行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基本正常。

  14.着力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政策调整前的计生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政策,确保落实到位率100%。多措并举开展好特别扶助、一次性抚慰金、医保优惠、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就医“绿色通道”、意外伤害保险、女孩助学、走访慰问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关爱活动。务实创新实施好国家养老照护、新家庭计划和省医养结合等试点项目,开展失能半失能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落实长期护理试点。全力以赴化解好失独家庭、计生手术并发症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不稳定因素,确保联系人制度落实到位率100%,力争不发生进京非访事件。

  (四)坚持优化服务,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15.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启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建好医疗资源统计、收费管理、医院DRGs绩效管理、抗菌药物使用监测、药品招标采购等五大系统(平台),纵深推进“五控”(控规、控费、控质、控药、控价)工作。在“控规”方面,单体规模市级医院不超过1200张、县级医院不超过1000张。在“控费”方面,强化10项指标监测制度,全市医疗总费用增幅控制10%以内;日间手术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种数增加到20种,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达到30%以上。在“控药”方面,持续开展临床不合理用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监管,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门诊和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分别控制在20%、60%以内。在“控质”方面,强化18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开展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推进各地区和医疗机构的DRGs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复)审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争创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6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1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建中医专业院士工作站1个,医疗纠纷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在“控价”方面,所有公立医院严格落实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出台《荆门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千人口无偿献血率达到10以上。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6.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50号)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收支两条线后财政补助办法、比照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方案、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6项配套政策,全面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做强1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抓好5个薄弱乡镇卫生院、5个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达标建设,推进村卫生室内涵建设,深化“六统一两独立”管理。推动各地新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依托荆楚理工学院,全面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2018年培养100名临床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乡村医生。

  17.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协调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精准开展大病集中救治行动,落实“光明扶贫工程”,做到对象精准、救治精准。规范开展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行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管理建档立卡率、健康体检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100%。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收费标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等重病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五)坚持“中西”结合,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18.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推进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改革完善中医师承、确有专长人员考试考核和执业准入机制。

  19.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依托市中医医院,联合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组建荆门市中医医疗联盟。巩固中医病历、中医护理、中药饮片和制剂等3个质控中心建设,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现与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中医远程医疗建设,在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中医远程会诊中心并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远程医疗系统实施对接,实现中医远程诊断和远程会诊。制定完善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细化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创建工作。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2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高标准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切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四项制度”建设(基层党支部民主集中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交心谈心制度)。加强卫生计生党建创新项目管理,进一步深入推进“党员健康惠民直通车”党建品牌创示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筑牢思想领域工作防线。

  21.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构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坚持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监督制约,持续用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环境。

  22.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办法)。制定下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在卫生计生系统继续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和新表现,着力抓好整改。深入促进“庸懒散慢”整治常态化开展。继续在委机关大力推进“六考”管理,在委直属单位推进绩效考评,促进卫生计生效能进一步提升,行业作风进一步持续向好。

  (七)坚持夯实基础,着力筑牢事业发展坚实根基

  23.加强人才和科研工作。继续实施“荆门名医”工程,对第二批50余名培养对象加强培养。分级、分层引进人才,力争引进海外高层次卫生人才5名、医学博士或硕士生35名、 “三支一扶”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名。选送10名左右医学骨干赴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招收100名左右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地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50名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制定出台县域卫生人才“县管镇用、镇管村用”实施方案。加大卫生计生科研投入,组织技术创新,提高卫生科研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推广适宜新技术、新项目。

  24.推进法治卫生计生建设。持续完善党委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体系。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医院”6所以上。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完成年度学法计划。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二审二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按照“放管服”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月底前,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电子化注册全覆盖。加快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落实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全覆盖。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职业放射卫生监管,维护医疗安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两非”行为、违法医疗广告等专项行动,查处案件较同期增加10%。支持沙洋县创建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示范县。

  25.加强卫生计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钟祥市中医院住院大楼项目纳入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继续做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市二医院综合楼开工建设。协调市一医南院、市中医医院完成征地手续。指导市疾控中心选址新建、市中心血站献血屋及业务用房改扩建、市妇保院妇产科大楼筹建等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建设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入使用。

  26.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医院建设,重点在医院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远程医疗、掌上医疗、智能生物传感与可穿戴设备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启动市一医院和沙洋县信息化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试点工作。启动荆门居民健康在线平台(手机APP)建设。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的广泛使用,积极争取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的集成融合,方便群众“一卡多用”。

  27.强化财务监管工作。全面规范预算管理,稳定卫生计生事业投入。认真执行财经法规,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公立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财务运行质量。推行项目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不断规范财务管理。

  28.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领域,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精尖专科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力争引进1—2个中高端医养结合机构。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规范和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卫生”发展,大力推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环保、中药等产业融合发展。

  29.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大宣传”理念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开展“六大主题”宣传、“健康荆门随手拍”活动。围绕全市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做好各级媒体新闻宣传和“一微一网两端”自媒体宣传,推广全市卫生计生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效,弘扬新时代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强化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卫生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30.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加强综治信访稳维、消防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年鉴编撰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工会、团委开展各项活动,大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文化建设。认真完成年度援恩、援疆、援藏、援外工作任务。推进老干工作和干部保健等工作。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8年总收入238545.96万元,比上年213335.79万元增加2521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6.6万元,比上年6247.93万元增加708.67万元;事业收入231576.18,比上年207087.86万元增加24488.32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1)市级财政项目增加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项目。(2)基本公卫、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政策性调标,(3)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所有收支纳入财政预算。

  (二)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238545.96万元,比上年213335.79万元增加25210.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6956.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0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69万元,公用支出189.69万元、项目支出332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支出207.91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安排的支出231589.36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1)市级财政项目增加了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项目。(2)基本公卫、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项目政策性调标,(3)对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所有收支纳入财政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221.18万元,比上年222.32万元,下降0.51%,其中:公务接待49.08万元,比上年57.68万元,下降14.9%;因公出国6.5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65.6万元,比上年158.14万元,上升4.71%。“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为:厉行节约,出台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管理。

  (四)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安排189.6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80.69万元,公务用车9万元。财政保障的运行经费主要为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81.74万元,其中:货物915.91万元,服务527.8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38万元。公立医院除财政资金外,用其他资金购医疗耗材、医疗设施、医疗设备、购买劳务、基建等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卫生计生系统资产总额426537.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678.63万元,固定资产177879.07万元(房屋63850.6万元、车辆1736.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及设备10662.8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121.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7507.7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2051.24万元,长期投资950万元,在建工程108183.77万元,无形资产2742.78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365.48万元,其他资产519.82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卫生计生委专项资金332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810万元,90岁以上高龄老人体检15万元,离退休县处级以上老干部体检45万元,在职县级干部保健专项体检及体检保健服务109万元,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77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377万元,乡村医生生活补贴108万元,全日制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60万元,武警荆门市支队警地医疗保障35万元,红十字人道救助专项5万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2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援15万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50万元,水质日监测38万元,行政执法30万元,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60万元,儿童计划免疫冷藏冷运及宣传培训费20万元,创建卫生城市经费100万元,生活饮用水监测监管项目142万元,血吸虫防治经费25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18万元,卫生监测及委托性防疫综合服务144万元,取消预防性体检收费成本85万元,紧急医疗救援综合项目80万元,麻风病防治12万元,妇幼保健事业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精神卫生以钱养事专项补助16万元,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贷款贴息10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中无基金预算支出,也无发展类项目,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中无数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招商引资:是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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