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荆门市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在中共荆门市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二)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五)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六)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七)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青少年报刊读物的发行工作。
(八)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内设四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和网上青年工作部、青少年发展和社会联络部、学少和青少年权益维护部。
共青团荆门市委员会为独立编制的行政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定编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行政实有在职人数9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攻方向,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深化改革攻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筹备开好共青团荆门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团建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018年,在坚持深化共青团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
团、教育青少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持续深化学习,加强培训教育,推动广大团干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活动,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青少年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继续做好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全面推进共青团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动员团员青年争当“中国好网民”。
二、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深化共青团改革。改进和完善团的决策和执行机制,更好发挥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决策功能,进一步优化团的领导机关内设部门功能,更好发挥专、挂、兼职团干部的各自比较优势,提升团的各级领导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整体效能。改进和完善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对象报到、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机制,确保“身入”和“心至”结合、改作风与推工作结合。深化网上共青团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青年之声”平台作用,持续推进共青团线上平台和线下征地相融合;以青少年“希望家园”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基本载体,构建联系团员青年的新组织,培育专业化青年社团。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并重,更加注重结果评价;创新考核思路,注重推动实现各级共青团工作的综合目标。纵深推进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确保2018年底实现团县委一级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四缺”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县域共青团工作活力行政增强、组织有效覆盖率和工作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积极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情暖童心”“双结双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深入推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鼓励和支持更多青年创新创业,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振兴实体经济,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力度,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工程。深化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带领青年立足逛网创新创效创优。持续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和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带领广大青年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强化法制荆门建设,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健全组织化维权集中、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 ,推动各方面重视和解决青少年问题,关心关爱困难青少年群体。积极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深化拓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内涵,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实践活动。强化对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思想引领工作。
四、推动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组织实体覆盖和网络覆盖。突出政治功能,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入推进城乡区域化团建,提升基层团组织有效覆盖面。改进和深化乡镇街道团的组织各级创新工作,加快建设“团干部+社工+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建设“青年之家”征地,推动更多“青年之家”入驻云平台。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基层少先队“动感中队”建设,规范“三会两制一课”等基础团务扎实开展,努力打造联系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稳步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社会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突出关键领域和重点群体,加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培养优秀项目。探索共青团带领青年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五、全方位推进从严治团,提升团的组织力、战斗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好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积极营造团内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文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家制度化。深化团干部健康成长观教育,持续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监督不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引导团干部对照“八种本领”特别是群众工作本领的要求,自觉强化政治素质和各项能力建设,使能力素养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严格入团程序标准,提高团员发展质量,积分团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光荣感,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以“践行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持续开展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严明团的组织纪律,探索制定适用团内纪律处分的相关细化规定。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8年度部门财政安排预算收入为205.77万元,比2016年少1.56万元。其中,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1.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减少4.14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增加8.00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5万元,财政专户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32.5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具体明细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编制人数:10人,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
(二)工资福利支出:84.8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15.42万元
其中: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9万元;水 费0.2万元;电费2万;邮电费0.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2万元。
(五)非税收入:8万元
(六)项目经费:80万元
共计:205.77万元。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资产占用、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团市委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万元,比2017年增加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新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5.20万元,比2017年增加4.7万元。增长原因是2018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需要招商引资,助力青年创业,吸纳社会资金招待需要。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经费为8.2万元比2017年增加2.9万元,其中用于购买货物费为2.20万元,服务费为6.00万元。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团市委固定资产总额38.145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165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团委专项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少先队组织提升工程13.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10.2万元、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24.2万元、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及宣传工作18.3万元、青少年发展和社会联络项目14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团市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1、团市委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团市委2018年收入总表
3、团市委2018年支出总表
4、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表
5、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团市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团市委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5.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