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3、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直
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荆[2001]22号)和市编委《关于市直县级事业单位调整与设置的通知》(荆机编[2001]56号)精神,设置荆门市档案局(档案馆),负责全市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依据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档案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案件。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4、负责对县(市、区)以及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5、负责档案资料编研出版工作,向社会提供利用;收集和征集散失在市外的、与荆门有关的文件史料。
6、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全市性档案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7、负责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档案局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
批复》(荆编办文[2015]91号),市档案局(档案馆)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
综合性文件和对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档案、保密、信息、督办、宣传以及财务、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2、业务指导科。负责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对县(市、区)档案业务工作和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推广应用档案现代管理技术。
3、法制教育科。负责贯彻实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草拟全市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档案执法的监督检查、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课题研究。
4、档案管理科。负责接收档案进馆,整理馆藏档案资料,做好破损档案的修复、复制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保护档案安全;编制档案资料检索工具,建立档案信息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档案史料,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料提供服务。
5、征集编研科。负责收集、征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种地方出版物、资料、史料、声像、实物等;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研档案信息资料,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
(一)着力提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地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三个全面”。一要全面把握精髓要义。要完整准确地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着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二要全面武装思想头脑。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全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要全面指导工作实践。要联系档案部门实际,找准结合点、着眼点和落脚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始终,落到实处,落地生根。同时,各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坚持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有督办,有培训、有心得,留痕、留影、留声。
2、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将“纪律永远挺在前”。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是必须“零容忍惩贪治腐”。要坚持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做到“零放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三是必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抓住“四风”问题,常抓不懈,严查严处,坚决防止“死灰复燃”。要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营造班子团结、干部友爱、活泼向上的良好氛围。
3、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三个经常”。一要常记主体责任。牢记主体责任的定位,在履行自己职责时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放在首要位置;牢记主体责任的内容,细化责任清单。二要常抓细微问题。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三要常用制度管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抓制度的执行到位,要与时俱进修改制度,雷厉风行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住机关活动,用制度管住权力运行,严格控制廉政风险点。
(二)着力提升档案服务的水平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服务。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以及各地主要领导的重大活动、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利用馆藏资源丰富、研究力量集中的优势,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开发利用档案资源,并通过档案史料选编、档案专题汇编等形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详实资料和依据。
2、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要积极探索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把档案服务工作延伸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服务的广度、深度上取得新突破。
3、围绕基层基础提供服务。要增强服务农业农村的能力,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验收,组织推进精准扶贫档案的规范建设,开展档案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探索乡镇档案馆建设,抓好规范建档向基层延伸。
(三)着力提升依法治档水平
1、法治宣传上要突出“活”。要让档案法治宣传形式“活”起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六进、文艺汇演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法治宣传中来,变被动为主动,在生动活泼的形式中寓教于乐。
2、信息报送上要突出“准”。要在信息报送上多下功夫,做到“准确计量、准确定性、准确报送”,真实反映各地法治建设的情况,防止数据不实和数据做假。
3、执法检查上要突出“硬”。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要敢于亮剑。省局要求2018年要开出全省第一张行政处罚单,各地也要充分利用执法检查这个手段,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行政处罚动真格,敢于较真碰硬。
(四)着力提升规范管档水平
1、资源建设要注重完整性,灵活性。加大民生档案接收力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在就业、住房、医疗、食品安全、收入、养老、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好民生档案接收工作。
2、目标管理要注重计划性,严肃性。加强目标管理单位的统筹,指导和验收任务要平均分配到全年每一个时间段,防止年底扎堆验收。要注重档案目标管理的严肃性,不得与中介机构挂钩,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不得利用目标管理谋取任何个人私利。
3、建档领域要注重地域性,创新性。在媒资档案的抢救和保护、长寿文化建档、企业规范建档、美丽乡村建档、“放管服”改革、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改革等领域强化建档,希望各地在地域性,创新性上下功夫,不断拓宽建档领域,争创工作特色。
(五)着力提升开发利用水平
1、着眼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结合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实施,推出一批高层次的档案文化产品,讲好档案背后的荆门故事,为荆门建设增长极提供文化支撑。
2、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度挖掘整理党史国史档案资源,“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以鲜活的档案案例,诠释加强党的领导。
3、着眼于提升档案工作影响力。要把档案宣传展示作为打造精品档案文化品牌的关键举措来抓,扩大和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2018年要在与《荆门日报》《荆门晚报》合作上取得实效,各地要积极参与省局与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的合作事宜,加紧组稿工作,市局将下达任务,进行考核结账。要紧紧围绕中心,抢抓重要时间节点,策划档案展览、撰写资政报告,提升档案馆公共服务影响力。
三、2017年部门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编制单位及人员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共有预算编制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编制实有人员18人,退休人员13人。
(二)收入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档案局预算总收入为400.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预算总收入412.78万元减少了1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未纳入本年人员经费收入预算。
(三)支出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00.2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245.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5万元。
1、基本支出245.28万元
(1)人员经费安排预算217.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08万元,含基本工资75.08万元、津贴3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88万元、养老保险29.24万元,医疗保险12.29万元,住房公积金20.59万元。对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56万元,主要是各种改革性补贴。
(2)公用经费27.8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电费2.3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2、项目支出155万元
运转类项目155万元。其中:档案开发利用项目10万元,档案保护费项目70万元,档案数字化项目75万元。
3、收支变化情况
预算内收支400.28万元,比上年412.78万元减少12.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2.08万元,比上年100.06万元增加82.02万元,原因是人员和科目发生变化,住房公积金改为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6万元,比上年116.56万元减少8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从养老保险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
(3)公用经费27.84万元,和上年持平。
(4)项目支出155万元,和上年持平。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3万元,基本和2017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支出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只减不增。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27.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2018年,市档案局政府采购预算100.25万元,其中货物类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俱、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更新,服务类10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和档案保护等。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档案局固定资产总额415.7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5.78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5073平方米;车辆1辆,价值17.98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档案局专项资金155万元,主要是档案保护费75万元用于馆藏全部档案的维护,档案数字化经费70万元用于100万画幅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档案开发利用专项经费1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档案局(馆)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市档案局(馆)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相关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档案局(馆)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