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15]8号)精神,组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外事侨务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拟订本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旅游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开展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
(二)承办本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出访和邀请外国地方现职正、副市级人员和中央现职副厅局级以其他以下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批本市管理的县处级及其以下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为上述出国(境)人员出具出国(境)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他有关证件;负责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
(三)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接待港澳地区来本市访问的重要客人,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四)负责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和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荆活动的管理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管理来荆采访的外国和港澳记者事务和外国及港澳驻荆新闻机构及常驻记者事务,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五)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服务和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负责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全市华侨捐赠工作,协助管理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承办承办本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负责本市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的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参与本市企业在香港、澳门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荆的权益保护工作。
(九)管理荆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旅游协会。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所属学(协)会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项目推广活动,指导我市驻外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重要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推动全市旅游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内外旅游组织交流合作的相关事务。
(十五)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创建工作,指导制定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星级农家乐创建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十六)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落实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处理全局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内外联络、信息、国家安全、保密、信访、年鉴及地方志编撰、礼宾工作的外事接待综合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全局性、宏观性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拟订相关工作规划;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人员出国政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外事管理科(加挂外国专家科牌子)
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荆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来华人员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负责临时来荆外国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的申请及延期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和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及因公通行证签注的申办及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等事务;负责本市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交往和发展,负责办理结好的有关手续;负责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荆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发生的涉外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机构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人员和涉外人员的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负责我市与港澳特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与联络、接待与礼宾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荆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赴我市港澳记者、外国记者的管理及涉外涉侨等涉外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外国文教和经济专家;承担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许可单位的审核报批及年检工作;承担经济技术管理领域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审核报批;承担引进国(境)外有关人才智力行政许可的实施工作;承办国家“友谊奖”和省政府“编钟奖”等对外国专家的推荐奖励事宜;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报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与港澳专家交流事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侨务科
贯彻执行国内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本市侨务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市有关侨务工作政策;负责本市华侨、华人的捐赠审批事宜;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负责华侨、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在国内子女的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等回国定居的安置工作;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负责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接待工作;做好本市在国外重点华侨、华人、侨领社团和新移民的联络工作;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华侨华人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促进科。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和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管理全市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与国内外旅游组织的联络工作和交流合作;指导驻外旅游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旅游业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和推动网络新媒体营销工作,负责旅游网站管理工作;承担出国旅游、赴港澳台地区旅游、边境旅游和特殊旅游事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规划发展科。
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和重要旅游产品开发;组织评审旅游规划,承担旅游规划单位的资质认定;组织指导旅游区(点)文明创建、质量等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并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制定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智慧景区建设工作;拟订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农家乐创建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指导旅游环保、旅游扶贫等工作;负责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立项、报批工作;落实旅游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及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政策及措施;负责旅游统计、行业财会、审计工作;拟定全市假日旅游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工作;推动旅游产业体系和目的地体系建设;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监督管理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推行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初审、申报、审批以及外地在荆设立旅游机构的审批、审核、复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的有关星级评定工作;负责监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履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参与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行业相关单位的协调,指导旅游保险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及发布后的监督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推进本地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智慧化服务和管理;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正科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事业单位性质和编制保持不变。
二、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
1、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健全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县(市、区)开展旅游综合改革。支持京山县创建首批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全域旅游建设探索。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承接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调研,配合完成市级旅游咨询投诉归并改革。
3、加强旅游统计工作。强化市、县两级旅游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入境游客接待情况月报和入境游客花费情况抽样调查。实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开展四个季度、两个黄金周及部分小长假抽样调查和游客花费问卷调查。
(二)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4、注重规划引领产业发展。启动全市旅游资源摸底普查工作,编制完成《荆门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旅游规划、项目规划、专项规划,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旅游规划体系。指导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太子山林场按照全域旅游的理念,推进爱飞客航空小镇、太子小镇、屈家岭蓝莓谷小镇等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
5、创新旅游招商机制。推进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聚焦龙头企业,招大引强,增强项目核心带动力。指导县(市)区包装策划旅游项目,及时纳入省、市旅游招商项目库。抓住7月份华创会时机,开展精准招商。
6、协调推进旅游大项目建设。建立旅游项目包联制度。3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国家旅游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员培训。重点开工建设绿林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漳河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旅游项目。推进荆门爱飞客镇、漳河健康产业创新城、美国风情小镇、圣境山景区、鳄鱼小镇、蓝莓谷小镇、太子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
7、建设精品景区、特色旅游目的地。支持明显陵景区拓展创建5A级景区。支持万紫千红植物园创建4A级景区。完成3A级以下旅游景区复核认定工作。推进环城(慢行系统)游憩带建设,积极对接,加强规划,整合资源,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
8、发展旅游购物产业。组织开展旅游商品购物商店、休闲购物街区及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创建评定,鼓励生产企业研发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旅游商品创新设计大赛和展销活动。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拓展境内外客源市场
9、创新开展“飞享农谷、花漾荆门”旅游品牌宣传推广。积极参加省旅发委“联合推介营销”活动,在央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突出全域旅游、厕所革命、文明旅游等重点工作和荆门爱飞客飞行大会、油菜花旅游节等重点活动,组织开展主题新闻宣传报道。建立全市旅游新闻宣传通讯员联络制度,积极拓宽新媒体宣传平台,办好荆门旅游微信平台。
10、深度开发国内客源市场。开展目的地营销,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合作,联合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深化鄂西圈城市合作,在产品整合上取得突破,借助省旅游委宣传促销平台,在开发国内长途市场和入境游市场方面联合开展对外促销活动。开展媒体营销,联合市内报纸、电视和电台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推广旅游产品,激活本地市场。利用高铁、地铁、杂志、户外广告等载体的精准投放,配合节庆活动,开发目标市场。
(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提质发展
11、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总结探索乡村旅游公司制、合作社等运营模式经验,提升乡村旅游运营能力。把乡村旅游宣传列入全市旅游宣传营销工作的重点,重视“互联网+”对乡村旅游营销的助推作用,推出微信、微博和微视频等乡村旅游“微营销”模式。
12、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完善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以三条示范带和环城游憩带为重点区域,指导推进一批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庄园、休闲农业示范点、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继续推进旅游名镇名村建设,建设旅游示范点、农家乐、后备箱工程基地等,创建一批旅游强镇、旅游特色村、农家乐、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旅游名镇2个、旅游特色村2个。组织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编辑制作乡村旅游宣传画册(地图),展示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13、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按照全市扶贫工作要求,完成全年旅游扶贫任务。积极支持推进全市5镇10村发展乡村旅游。积极争取各类扶持政策,启动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及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先行对游客开放。加强扶贫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贫困村乡村旅游带头人到省内外观摩学习。支持各县(市)区帮助扶贫村举办旅游节庆、产品发布会等活动,助推乡村旅游发展。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宜游功能
14、扎实推进旅游厕所革命。贯彻实施新版《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协调推进完成58所旅游厕所新建改建任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旅游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业主单位具体负责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机制。积极协调推进乡村旅游点、城市商业街、加油站、旅游餐馆、交通集散点旅游厕所新建改建。
15、完善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体系。抓好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咨询热线、旅游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构建市、县(市)区旅游全覆盖的旅游集散和咨询体系。
16、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编制完成全市智慧旅游行业规划,引导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建设。加快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旅游数据中心,指导有关县(市)区建设数据中心,形成市、县两级数据对接。建立起覆盖全行业的信息员队伍。加强酒店、景区、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旅游街区等的无线wifi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维护运营,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创新线上旅游网络宣传。
17、健全完善旅游标识体系。加强旅游交通引导体系建设,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我市4A(含)级以上旅游景区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沿线、“最后一公里”通道的旅游交通标识建设工作。以A级景区评定和复核为切入点,完善景区内部道路指示标识、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基础配套设施。严格执行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加强旅游星级饭店中英文引导标识设置。
18、提升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开展导游业务培训,联合开展行业应急救险培训。强化饭店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
(六)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9、开展文明旅游与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目标任务。举办文明旅游进社区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旅游典型,举办导游文明旅游培训班。推动行业协会和县(市)区加强文明旅游培训。以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星级饭店为主,建设10-20个旅游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岗和流动志愿服务站。选树一批志愿服务先锋人物、志愿服务示范点。
20、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与各县(市)区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落实县(市)区旅游安全属地管理。开展旅行社责任险、旅游用车等专项检查。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应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提高旅游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旅行社应急事故报告演练。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培训与宣传。
打造优质旅游服务单位。开展创星、创A、创佳、创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等旅游标准化建设活动,实现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主要旅游接待单位的服务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旅,规范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21、强化市场监督。完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区域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旅游联合执法和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设,春节、五一、十一前开展3次联合执法周行动。扎实开展“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组建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旅游纠纷处理机制,做好两法衔接。
22、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信息。依托高校、业内专家探索建立旅行社诚信评价体系。对重点旅行社、重点线路开展游客满意度抽样调查工作。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旅游服务警示、典型案例分析、专家解读法律法规和旅游投诉季度公告等多种形式,引导游客理性消费。
(八)强化外事管理
23、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水平。坚持规范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统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新规定。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在制定和执行出国团组计划、审核审批、团组在外行程、因公出国(境)证照、出国(境)经费以及信息公示公开方面做好各项管理和检查,确保出访质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信息优势,当好企业走出去、请进来的纽带,并利用各种渠道为我市引资、引智。
24、发挥职能优势,扩大对外宣传和民间交往。高标准做好外事接待和出访服务工作,加大高层互访力度,努力邀请更高规格、更高层次的国外人士来我市访问;认真谋划我市领导的出访工作,以推动和提升我市的经贸合作水平,利用高层交往不断促进荆门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介APEC商务旅行卡,为我市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广开便捷渠道;畅通“请进来”的绿色通道,用尽量短的时间办结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入境申请;融外宣于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合作中,借团组出访宣传荆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争取更多国外企业家到荆门投资;按照“讲友谊、讲互利、讲实效”的对外交往原则,在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寻找和开辟新的友好交往渠道,寻求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互补性、互利性的城市,通过开展实质性交往与合作,推进友好城市的建设。
25、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涉外安全机制。一是健全涉外案(事)件处置工作体制。结合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力争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分析和研判,防范涉外案件非访情况发生;二是强化对涉外活动的过程监管。要求涉外活动接待或承办单位主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外事部门主动参与并了解全程情况,一方面引导涉外活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防范外方利用活动开展渗透;三是加大信息分享和联合处置力度。争取与公安、国安部门之间建立日常快速沟通和协调配合机制,及时互相通报有关信息,分析有关案例,防范涉外安全事件发生,以及事件发生后及时开展妥善处置工作。
(九)加大引智力度
26、加强引智项目申报和管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我市企业引智需求,强化与国家、省外专局现有外国专家资源的对接,一方面继续指导和服务京山轻机做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实施,另一方面为我市申报2018年高层次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做好相应准备,为我市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供智力和资金扶持。
27、提高出国培训项目实效性。一方面做好2018年我市因公出国培训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确保培训项目取得实效。另一方面,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部门工作需求,根据倾向专业技术培训的原则谋划好2018年因公出国(境)培训计划,使出访人员通过培训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实际工作的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8、做好外国专家聘请和管理转型工作。认真领会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对来华外国人工作许可事项的调整政策,向各用人单位做好解释和答疑工作,积极向省外专局反馈相关情况,同时细致服务,防止聘外工作出现混乱。
(十)聚焦为侨服务
29、加强侨情调研,摸清家底,切实掌握重点人士、核心关系等侨情资源,完善我市华侨华人人才信息库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等活动,吸引更多侨资企业和高端人才落地我市。开展形式多样的侨法宣传和为侨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华侨华人捐赠工作的协调、监管机制,争取海外慈善机构和华人华侨捐献我市社会事业。做好 “侨务示范社区”拓展工作和困难归侨侨眷救助、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涉侨矛盾排查化解和侨商投诉协调工作。
(十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30、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旅游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推进旅游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凝聚力量。
3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组织广大党员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明底线、受警示、知敬畏。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健全落实选人用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等制度规范,强化权力运行约束。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廉政风险提示、廉政责任监查制度,突出规章制度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廉政专项督查工作,强化廉政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打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
3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五项清单”,依据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内设机构职能分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承接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调研。
33、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品牌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各项活动,落实职工福利。
34、发挥考核促进引领作用。认真做好县市区旅游发展综合考核工作,重新修订县(市)区旅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进干部平时考核系统,发挥考核激励干部、促进工作、引领发展的作用。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及增减原因
市外侨旅游局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包含内设机构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1、预算总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100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002.04元。
2、预算总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支出1002.04万元。
(1)基本支出379.04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36.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8.29万元,津贴补贴103.32万元,奖金8.38万元,养老保险46.04万元,住房公积金32.31万元,医疗保险1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7万元(其中离退休公用部分0.22万元,抚恤金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6万元为局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623万元,其中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600万元,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经费23万元。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1162.47万元减少160.43万元,减少13.8%。变动原因:一是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项目支出为623万元,2017年为833万元。减少210万元,减幅高达25.21%。二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反映为因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上调工资及市财政拨付单位养老保险缴纳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一)安排出国出境经费预算2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公车购置费0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公务车辆改革的要求,无购置新的公务用车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车改后,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台作为应急保障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
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从简降低公务活动。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明显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大幅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同时在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房屋租金及水电杂费等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427.20万元,其中服务类项目采购为326万元。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37.52万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3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1.52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其中基础类 (75万元)旅游基础宣传资料 30万元 ,旅游招商工作经费 10万元,导游大赛 10万元,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10万元,星级酒店、旅行社高级管理人才培训 5万元,全市旅游工作会议 10万元;宣传类 (215万元) 央视宣传费用 40万元,省市级媒体广告宣传 87万元,高速公路形象广告 48万元,武汉地铁宣传 20万元,武汉高铁宣传 20万元;促销类 (110万元)旅游节庆活动 80万元,省局组织的国际国内促销活动 30万元;奖励类 (160万元)
旅游厕所以奖代补 100万元,旅行社地接奖励 10万元,城镇化示范带建设以奖代补 30万元,旅游产业扶贫专项 20万元;预留类 (40万元)房屋租金 10万元,市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旅游工作 3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三、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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