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预算
日期:2018-02-11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 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全市检验检测资源,统一管理检验检测机构;

  2、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负责建设科学合理、分工明晰、资源共享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为地方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4.负责荆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5.指导县市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部、质量管理部、技术业务部、园区管理部。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12人。

  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荆门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荆门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

  结合整合,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结合新址,做好资质认定复评审和扩项工作。了解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企业的检测需求,调整自身检测能力参数和范围,更好地与企业接轨,为社会服务。

  (二)认真完成各项检验检测工作。

  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效率,按照省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检测任务,按时完成各类委托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任务,并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检验检测进展情况和信息。严格落实“降成本、放管服、零收费”的规定,继续免费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三)继续推进园区建设。

  (四)启动检验检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鄂编文【2014】27号)精神,设立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挂荆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本级)和三个所属事业单位第一年纳入本部门编报预算,都无同期可比数。

  (一)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2459.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245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27万元,人员经费8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中心(本级)和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为新成立单位,第一年编报部门预算,因机构划转,质监局原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和药监局原所属的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也纳入我中心编报部门预算。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比上年增加2459.27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以下项目: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等支出。无公车购置费。中心(本级)和三个所属事业单位第一年纳入本部门编报预算,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业务单位交流学习、调研、业务接待等公务支出。中心(本级)和三个所属事业单位第一年纳入本部门编报预算,无上年预算数可比较,比上年增加10万元。

  (3)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

  (五)机关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61.17万元。 其中中心机关19.56万元,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14.82万元,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所13.68万元,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所13.1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26.5万元(货物类121.3万元,工程类1177万元,服务类128.2万元)。

  3.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本系统固定资产总额3781.08万元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4.2平方米,价值5.9万元;车辆10辆,价值184.9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590.27万元。在建工程1348.28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5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测楼基建资金1177万元、检验检测信息平台建设123万元、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区管理30万元、食品药品委托检验专项资金60万元、工业产品委托检验专项资金140万元、农产品委托检验专项资金25万元。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完成绩效目标值。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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