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荆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2.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按以上职责,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妇联内设5个职能部室: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联络部、妇女发展部、权益和宣传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办公室。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及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为工作生命线,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地服务妇女发展,更加扎实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更加有力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加扎实地推进妇联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推动荆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推动新时代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开创性、里程碑和划时代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精髓要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切实承担起团结带领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广泛深入教育宣传。广泛深入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示范引领妇女群众将内心深处的爱党热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振兴发展的实际作为。建立用好线上线下媒体,通过妇联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立平等式、互动式、渗透式的宣传引导模式,牢牢占领网络舆论阵地,筑牢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定盘星”,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要落实在工作部署上,对标中央部署要求,做到各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市委要求、符合妇联实际、符合妇女意愿。要落实在责任履行上,带领妇女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关键,积极推动妇女创新创业
深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引导妇女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妇女创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依托各类妇女创业服务平台,多途径开展女性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巾帼电商创业创新行动,培养女性创业创新人才,提高妇女创业能力,优化妇女创业创新环境。继续开展“巾帼标兵”评选活动,培树一批妇女创业典型,引领扶持更多妇女创业兴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动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创新创造,引导女性投身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着力开展家政培训下乡镇活动,把就业技能、就业岗位、增收希望送到农村妇女身边。组织实施“女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培树一批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巾帼领头雁。扶持创建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妇女农业适用技术、新技术培训。大力培育“妇”字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发展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等特色农业,推动效益农业发展。组织开展“文明乡风•美丽农家”主题活动,发动农村妇女美化庭院、和睦乡邻、民主自治,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巾帼行动”。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要求以及贫困家庭和妇女现实需求,发挥妇联“联”字优势,主动对接联系相关部门,争取更多人力、资源和项目支持,带动更多妇女脱贫致富。鼓励各类企业、各级巾帼示范基地等组织为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开展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培育巾帼脱贫带头人,提升妇女脱贫能力。加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等项目实施力度,扶持巾帼脱贫龙头企业,加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妇女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帮助贫困妇女脱真贫、真脱贫。
(三)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多举措建设最美家庭。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注重方式创新和活动时代内涵,扩大领域覆盖和群众参与度,推动寻找活动向日常生活渗透、向重要节点延伸,真正使寻找“最美家庭”的过程成为弘扬美德、引领风尚的过程。以弘扬家庭美德、展示良好家风为核心,统筹推进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家庭和谐文明幸福。结合全市开展社区(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深入推进家庭道德建设积分制管理。
多形式传播优良家教。推动《荆门市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使广大家庭成为立德树人的“第一课堂”。搭建家庭教育信息平台,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持续深入开展流动家长学校工作,打造专业化社会工作队伍,加快服务阵地建设,提升家庭教育科学化水平。
多途径弘扬良好家风。深入挖掘家庭中蕴含的道德精髓,提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勤俭清廉、热心公益等各类好家风好家训。持续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通过巡讲交流、视频展播等形式,引导家庭成员广泛分享、传颂良好家风家训,带动更多家庭文明立家、忠厚传家。
(四)以提升幸福指数为目标,切实服务妇女儿童美好生活需要
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以推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为重点,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促进妇女更平等的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更平等的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平等的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配合全面“二孩”政策,推动出台生育保障和平等就业相关政策。围绕“十三五”规划,大力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深入开展“建设法治荆门,巾帼在行动”,完善妇女儿童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营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12338维权,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建设。争取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积极推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推进妇女维权周、“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提升妇女儿童服务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实现全市所有乡镇留守儿童服务站全覆盖,推进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金凤工程”“彩虹行动”“恒爱行动”等妇女儿童公益项目,打造妇联关爱特色品牌。
(五)以“强三性、去四化”为原则,深入推进妇联组织改革
建强基层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深化群团改革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落实妇联改革配套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建设以传统妇联组织为核心,以服务妇女她组织、自组织、社会组织、微组织、网络组织等为终端的“1+N”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强化基层“妇女之家”建设,组织基层妇联开展以妇联组织亮牌子、妇联干部亮身份、妇联工作亮作为为主要内容的“三亮”活动。不断拓展网上妇联组织和移动妇联组织建设覆盖面,线上线下融合对接,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
转变工作方式。围绕妇联主责主业,形成系统上下贯通、联动的重点工作项目,实现职能工作目标化、目标工作实事化、实事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社会化,使妇女工作目标清晰、对象精准、服务专业、措施有力。进一步培育扶持女性社会组织,积极支持各社会组织围绕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承接妇联工作项目,实现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领社会资源围绕妇女儿童“公转”转变。
改进工作作风。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维谋划妇女工作,提高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供给质量水平。认真落实“3+1+1”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建立机关干部到居住地或工作周边社区妇联报到制度,增进对基层妇女工作的了解。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做到组织活动请妇女群众一起设计,服务项目请妇女群众一起策划,考核工作请妇女群众一起评价。
(六)以讲政治树形象为重点,不断加强妇联自身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妇联改革和妇联工作的各方面,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广大妇女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听党话、跟党走。
学习提能强素质。加强妇联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让党放心的妇联专业干部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妇女代表、妇联执委、妇联干部开展培训,增强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
清正廉洁树形象。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作风、树新风、扬清风。加强党规党纪教育,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融入到妇联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人员基本情况
1、行政编制数10个,实有在职人员9人。定额工勤编制数1个,实有在职人员1人。
2、离退休人数:2人
行政退休人数:2人,其中,正县级:2人
(二)收入情况
2018年,市财政批复市妇联预算总收入为273.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相比2017年预算增加23.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10万元(群团改革费用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调资、公务交通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3.3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8年,市妇联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73.51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157.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9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5万元、妇女儿童工作项目经费: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10万元 (群团改革费用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调资、公务交通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3.3万元。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妇联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17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持平,其中:
(1) 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无新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7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2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2018年,市妇联政府采购预算为1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投影仪、办公桌椅等,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等。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妇联固定资产总额41.74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90平方米;车辆1辆,价值19.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966万元。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妇联专项资金116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维权及宣传工作26万元、妇女发展工作支出32万元、家庭和儿童工作20万元、妇联组织建设及服务工作28万元、妇儿工委经费1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会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附件: 荆门市妇联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