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物价局预算
日期:2018-02-11 00:00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4.物价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5.2018年市物价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价格方针、政策,确保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2、研究提出全市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3、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规定,制订市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商品服务价格。

  4、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管。

  5、依法组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提供成本预审报告。

  6、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7、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及3个二级单位:办公室、机关总支、法规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财务科;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全省物价工作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质量,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为荆门建设成湖北新兴增长极保“价”护航。

  具体而言,全市物价系统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控物价。当前CPI持续低位运行,经济下行压力巨大,作为基层物价部门要在权限范围内,以“四准”维护价格稳定,提振市场信心。

  (二)优化环境。要在近几年优化涉企价费环境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涉企、涉农、涉民、涉城等方面价费监管。一是全面清理收费文件,在“双减”(减项目、减标准)上用力。二是全面体检收费行为,在“双查”(经常督促、专项检查)上用力。三是全面落实价费政策,在“双快”(快宣传、快落实)上用力。

  (三)深化改革。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能放的继续放、该调的大胆调。

  (四)加强监管。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工作转向的落脚点,我们要把它作为主攻方向,以“五重”在市场价格监管上迈出坚实的步伐。

  (五)紧贴中心。全力做好精准扶贫、招商引资、项目包联、等中心工作。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考核越来越严,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跟各项评优创先奖金直接挂钩。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全力以赴,加班加点做好中心工作。

  (六)惠及民生。一是抓牢重点;二是关注热点;三是破解难点;四是打造亮点。

  (七)夯实基础。要始终如一地做好价格基础工作,着力“六新”,努力创新,不断打造常规工作新亮点。一是“法治物价”要上新台阶;二是成本监审要有新业绩;三是价格认定要有新思路;四是价格宣传要有新成效;五是机关管理要有新举措;六是基层指导要有新行动。

  (八)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要求,驰而不息抓好我局从严治党工作。三、部门预算总收入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收入935.68万元,比201年916.72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幅2.07%。增幅原因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略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6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预算总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总支出935.68万元,比2017年916.72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幅2.07%。增幅原因为增幅原因为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略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20.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33%;项目支出3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67%。

  1、基本支出:620.68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471.9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3.15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支出:78.76万元,

  ③公用支出69.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及办公开支。其中:日常办公费4.26万元,差旅费9.51万元,会议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9.3万元。

  2、项目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专项经费25万元、鉴证专项经费20万元、涉纪价格鉴定经费20万元、成本调查专项经费10万元,价格执法120万元,上缴财政支出:12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22.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2.55万元。其中资产配置预算19.55万元,属购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资产购置;服务类预算3万元,属聘请专家服务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67.4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具体为:公务接待费29万元;印刷及商品采购22.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其他6.32万元。

  五、物价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物价部门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压缩内部开支。

  1、2018年无出国(境)组团事务,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9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学习、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中用于会务、接待等费用,比2017年减少3万元。预计接待40人次,80人左右。

  3、现有公务用车2台,其中局机关1台,价格认证中心用于价格认证(涉案价格认定)用车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编制内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费用。

  六、对国有资产占用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1、市物价局现有位于东宝区金虾路16号办公大楼一栋,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三个二级单位行政办公,其中临街门面出租年租金10万元上缴财政。

  2、价格监测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价格监测,市直价格监测点补助,“价比三家”,“三比惠民”宣传费用,微信平台建设等。价格执法120万元主要用于6项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的宣传、培训、会议、差旅、聘请专家、法律服务,设备购置以及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市物价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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