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委宣传部预算
来源:市委宣传部
日期:2018-02-11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市委宣传部由机关及下属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文明办3个二级单位组成,4个均属行政单位。

  1.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制定理论教学规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学辅导材料,培训基层理论骨干。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出版部门的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湖北日报驻荆门记者站、湖北人民广播电台驻荆门记者站等外地驻荆新闻单位。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协调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党员教育的规划和编写基层党员教育教材。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互联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互联网舆情监测。受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部战线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的班子建设;做好市直宣传战线副县级单位副职的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县、市、区、镇(乡、街办)宣传干部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职务评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战线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收集全市各阶层的思想动态。负责全市社科、文艺、新闻等方面的研究基金扶持补贴专款、专项奖金和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评奖工作。负责全市国防教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国防教育师资培训、国防教育的宣传和理论研究活动。市委宣传部机关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干部科、理论科、新闻和对外宣传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挂国防教育办公室、《经济日报》通联站牌子)、文艺体育科、市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与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8人。

  2.市社科联单位职责:市社科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沟通党和政府与社会科学界的联系。领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科学团体的活动,指导全市社会科学社会团体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重大课题及调研任务。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与海内外社会科学界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编辑出版《荆门社会科学》。做好所属社会团体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市社科联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荆门市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行政编制3名(实有4名),工勤编制 1名,事业编制4名,离退休人员1名。

  3.市文联单位职责:市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荆门市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县(市、区)文联和产业系统文协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市文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对市级文学艺术家协会、县(市、区)文联、产业系统文协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市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主办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主办市文联的文艺报刊,主管有关出版活动。协同有关部门联系、组织文艺界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省内外、港澳文艺界的联系和交流,宣传荆门及其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市性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与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市文联内设1个科室(组联部),下设一个全额事业单位《作家林》编辑部;行政编制4名(实有5名),事业编制5名,离退休人员6名

  4.市文明办单位职责:市文明办是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负责国家级、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各类先进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及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军(警)民共建活动;指导各地农村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负责检查、督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述职考评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文明办内设3个科室:综合协调科、创建指导科、未成年人工作科;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离退休人员2名。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大力营造荆门在湖北中部崛起的强大舆论气场,着力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精心策划组织对上对外宣传,创新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大建设性舆论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打造荆门典型群体,持续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全力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突破性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宣传战线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科普、科研、社团组织、社科理论等阵地建设。抓好省级课题立项和研究、荆门智库平台建设、重点课题攻关、学术交流平台、学术研究成果出版等工作。加强科普活动的组织和谋划,办好“荆门社科大讲堂”,抓好科普读物出版工作,建立科普讲座档案库,完善社团制度建设,建立社团数据平台,组织社团评先争优,发挥社团的功能,建立社科资助平台、社科专家库、社科队伍激励平台,拓宽社科队伍交流渠道。

  3. 继续开展道德讲堂普及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引导市民遵章守礼,做文明荆门人;表彰第四届荆门市道德模,选树道德典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表彰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开展2016-2018年度市级文明村镇评选表彰工作,以创促升,整体加强文明单位、村镇创建水平。开展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星、培训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建成乡村少年宫管理、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暑期集中行动”,净化社会环境,开展“家长教育公益大讲堂”进校园活动。

  4. 认真开展主题文艺活动,围绕“打造湖北增长极”战略和第十一届油菜花旅游节举办第十六届屈家岭桃花笔会;围绕学习贯彻市八次党代会精神,策划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系列活动。努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纪念日和节庆日,组织开展节庆文艺活动。拓展“文艺扶贫”阵地,搞好精准扶贫,开展“万副春联大拜年”等品牌文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土文艺发展繁荣,改进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办法,集中扶持1—2个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打造1部以上有影响的文艺精品。组织开展一次文艺创作骨干培训。积极推荐我市文艺家参加上级文联及作协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申报国家级文艺协会会员。对“乡土作家群”等文艺品牌及重点文艺家加强宣传推介。进一步完善文艺家协会发展和管理,认真开展2018年度市级先进文艺社团评比表彰活动。办好《作家林》杂志、荆门文艺网及栖居地文艺论坛,充分发挥文艺阵地在推介作品和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编制单位及人员情况

  2018年,市委宣传部共有预算单位4个。宣传部机关、市社科联(下设1个全额事业单位)、市文联(下设1个全额事业单位)、市文明办。

  2018年,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编制实有55人(行政在职人员40人,事业一类人员13人,事业二类2人);退休人员18人。

  (二)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296.2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38.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8.18万元,津贴补贴104.62万元,奖金15.36万元,绩效工资6.59万元,养老保险87.23万元,医疗保险36.25万元,住房公积金60.76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90.73万元(其中离退休公用部分1.25万元,抚恤金2.54万元,改革性补贴45.7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1.23万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90.54万元(53人,小车1台);(4)非税收入10万元;(5)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6)项目支出553万元。

  预算总收入比上年1227.93万元增加68.33万元,增幅5%。增幅为增加了人员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2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

  (三)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1296.26万元,比上年增加68.33万元,增加5.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4.97%,主要是因为工资和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0.35%,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费支出减少。公用支出增加0.89%,项目支出减少1.78%。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92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车辆1台,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23.92万元,比上年下降19%。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9.16万元,其中货物类3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家俱、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服务类25.96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费、公务资料印刷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90.54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差旅、公务用车运行、公务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固定资产总额127.4万元,其中:车辆4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7.4万元。

  (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委宣传部(机关、社科联、文联、文明办)55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及中省媒体宣传165万元、驻荆记者站开展日常工作27万元、国防教育工作5万元、网管工作经费40万元、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市理论宣讲及对策性理论研究元40万元、象山文化研究工作20万元、春节期间节庆活动50万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20万元、戏曲进校园53万元、社会科学41万元、《社会科学》杂志办刊9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5万元、志愿服务14万元、文明城市创建15万元、市文联业务工作7万元、市级文艺家协会20万元、象山文艺奖评奖经费8万元、作家林办刊经费9万元、作协经费5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们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市级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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