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预算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日期:2018-02-11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负责市直机关副科级以下干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务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3、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的考核、任免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市委表彰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党员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与各县、市、区机关工委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5、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市直各机关正科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

  6、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的审批、命名和表彰,负责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7、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8、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中共荆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现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和副县级机构即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至2017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员12人,抚恤人员1人。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1、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建设在机关党的建设中的首要地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的成效体现到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体现到严格尊崇新党章、践行合格党员标准上,体现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上,确保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市委的重要决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党员主题活动日”为载体,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度融合,严格开展组织生活,推动形成严肃活泼、优质高效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

  3、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按照新党章要求,强化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积极推动构建以工委宏观领导、分类指导、总体规划、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为主,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组织落实、协同发力、直接负责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格局,形成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合力。继续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抓工作推进、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4、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直机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带头掀起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的高潮。开展以各级中心组领学带动基层组织深学,深入基层调研践学,“学习党的十九大、建设增长极”征文等学习实践活动。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直机关落地生根。

  5、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

  6、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引导机关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党章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等重点内容,全面增强“八种本领”,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结合党员干部工作岗位实际,开展“干部讲堂”活动,分类别、分领域加强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做到一般干部应知就会、中层干部行家里手、领导干部专家权威,提高党员干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能力和本职工作能力。

  (三)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7、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党务工作人员。坚持新任专职副书记考核、谈话制度。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把政治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适时举办2018年度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

  8、深化“三创”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坚持紧贴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能特点、突出党建元素开展机关党建品牌设计和创建活动,精心谋划措施和子品牌。推进“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探索各具特色的支部工作法,推动支部建设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结合“七一”表彰和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评选“红旗党支部”。推进“五星党员”争创工作。开展“五星党员”创评标准大讨论。开展公开承诺、服务竞赛等活动,使争创“五星党员”过程真正成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过程。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星级评定。巩固“三创”活动成果,通过一定形式对“机关品牌、红旗支部、五星党员”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和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9、开展2017-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评选工作。推行积分制考核办法,加强平时工作考核,切实做到抓什么工作就考核什么工作,把积分制考核结果作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行机关党建负面清单管理,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从严治党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加强对市直机关特别是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提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质量。年底直接汇总积分制考核结果,结合机关党建负面清单管理情况,按程序提请市委研究表彰2017-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党建工作合格单位”。

  (四)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10、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选优配强机关纪委委员,确保纪检组织全覆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继续组织全市机关中层干部开展集中讲廉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积极支持派驻纪工委工作,机关党组织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当好后盾。

  11、驰而不息引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在坚决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以更大力度、更有效措施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特别是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拿出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扎实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一批作风不实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同时宣扬好的典型。

  (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交心谈心、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切实了解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完善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13、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举办“道德讲堂”,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好人”推荐等活动。

  14、持续开展“书香机关”创建活动。以“书香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实机关集中学习日制度,推进“全民阅读进机关”活动,开展以省委书记、市委书记、部门负责人推荐书目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必读”活动,组织“读好书撰好文”活动,办好“象山文化沙龙”读书分享活动,开展“延安精神进机关”活动,建设“九渊书吧”示范点,加强机关图书室建设水平,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营造浓郁的书香氛围。

  15、发挥机关群团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支持机关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健全组织,发挥优势开展工作。健全机关工会组织,举办机关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提升机关工会服务水平。机关工委联合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市直机关党员参与面,引导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市直机关丰富党员干部文化生活。

  (六)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提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6、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工委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实行分管负责制、工作定期汇报制、问责制等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和党员干部行为,对机关人事、财务、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按既有流程运行,努力实现机关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17、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机关各科(室、委)根据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项目清单,逐项明确项目名称、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逐人落实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的学习,继续开展工委“干部讲堂”活动,机关干部人人上讲台,重点讲一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员参与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包联企业等中心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18、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讨和交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深入开展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研究。推行机关中层干部深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活动,针对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形式、载体、方法和路径,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办好“荆门机关党建网”和《机关党的工作》简报,加大对外宣传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加强与省直机关工委和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研讨交流活动,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2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23.73万元,基本支出273.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0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工会工作专项经费36万元,作风建设专项经费1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比2017年预算307.59万元增加16.1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一名副县、两名正科工资关系调入我单位。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是一级行政单位,没有二级单位。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没有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17年6.4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20%。

  三公经费下降原因是从紧从严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规范支出审批程序,从简降低公务活动,从严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四)机关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为35.04万元,比上年预算的31.48万元增加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派出纪工委一名副县、两名正科工资关系调入我单位,同时我委调出至市政法委派驻纪检组一名副科工资关系调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3.84万元(货物类17.34万元,服务类36.5万元)。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机关工委资产总合计33.18万元。其中小轿车21.81元。其他通用设备11.37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安排市直机关工委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会工作专项支出36万元、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项目支出14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委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一是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二是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包含工会工作专项经费、作风建设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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