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工商局预算
来源:市工商局
日期:2018-02-11 00:00

  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市工商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工商局是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着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系统12315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截止2018年预算编制期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共有行政在职人员306人,事业一类人员46人,退休人员173人,离休人员2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市场(合同)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管科、网络交易监管科、财务审计科7个机构,另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科、机关党委、工商工会。下设登记注册分局、信用监管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稽查分局、督察队、东宝分局、掇刀分局、漳河分局、屈家岭分局9个直属机构;基层工商所13个,其中东宝分局6个,分别是石桥驿工商所、子陵工商所、海慧工商所、浏河工商所、三眼桥工商所、栗溪工商处;掇刀分局4个,分别是麻城工商所、团林工商所、白石坡工商所、白庙工商所;漳河分局2个,漳河工商所、双喜工商所;屈家岭分局1个,屈家岭工商所。另有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消费者委员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信息中心。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巩固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密切对接“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集群注册、工位注册和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注册”模式,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推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和网上登记。推动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登记注销。完善“一人办结”、“一岗通办”、“同城通办”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全面推广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服务,大力培育中介服务机构。

  2.全力确保市场主体增幅在全省的领先位次。多方发力、多措并举,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重点企业培优工程,开展“联乡村促民间投资、联高校促自主创业、联园区促招商引资”为主题的“三联三促”行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千名干部进台企”活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扩规提档。确保市场主体总量增幅不低于8%,企业总数增幅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的位次。

  3.全力确保工商登记窗口在各地同级服务窗口中的先进等次。按照素质一流、服务一流、效能一流、管理一流、形象一流的要求建设工商登记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实行告知一口清,办事一次结,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4.咬定商标培育目标。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把培育商标发展作为服务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完成全年注册商标1500件的目标任务。按照“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培育体系,分层建立“名标”争创梯次、名标培育库、商标基础库。主动对接、专班跟进,力争申报3-5件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0件省著名商标,260件市知名商标。为全面完成“1122”商标发展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5.强化商标发展进度督办。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商标发展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发展数量目标,一个季度通报一次,增强商标发展的工作合力和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

  6.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名标、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7.持续有效开展护航消费行动。聚焦民生热点,集中整治网购退换货、预付卡消费、公用企业服务等领域消费侵权问题。聚焦重点人群,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以健康讲座名义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聚焦重点领域,探索商品经营者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商品质量抽检相结合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方式,增强商品质量问题发现和风险防控能力,全年完成箱包皮具及羽(毛)绒制品、数码产品、房地产业广告及霸王条款等三项整治任务。

  8.持续有效擦亮工商维权品牌。深化12315维权体系建设,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总结、推广、宣传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维权工作室经验,探索组建消费法庭,擦亮工商消费维权品牌。

  9.持续有效强化消费维权引导。要通过开展“3•15”系列纪念活动,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满意品牌,提高工商消费维权的社会认知度。继续做好12315数据综合分析、专项分析、动态分析、案例分析,提高数据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预见性,及时向社会发布。要高标准打造“荆门315”微信公众号,加强消费劝谕预警、侵权曝光力度,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把“荆门315”微信公众号打造成引领健康消费的风向标。

  10.夯实驻场化管理基础。强化驻场力量,强化驻场管理,强化常态值守,切实履行好主管职责,防止问题反弹。

  11.推行契约化管理模式。以惠民市场为模板,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推行契约化管理模式,压实市场内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12.运用智慧化管理手段。积极与数字化城管对接,将城区所有农贸市场全部纳入智慧化管理范畴,建立工商所、分局、市局三级监管平台,随时抓拍、随时考核,防止问题反弹。

  13.加大协同监管力度。发挥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使用率和利用率,力争年报公示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工商机关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到100%,市县所三级干部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熟练使用率达到60%以上。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推动形成“协同监管、联合惩戒、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14.加大大案办理力度。继续按照“惩大奸、诫小过”的执法理念,大力查处公用企业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加强对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办案人才培养、交流力度,抓好传、帮、带,始终保持执法办案在全省系统的领先位次。

  15.加大基础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仿冒和商标侵权行为、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工商所基础监管作用,配合做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扫黄打非”、禁毒等社会综治工作。

  16.以创卫精神鼓舞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工商创卫精神,在全市系统上下营造敢担当、比作为、争奉献的干事创业氛围。

  17.以用人导向激励人。健全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埋头者出头,实干者实惠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班子,提拔重用干部,凝聚工商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18.以追责问责鞭策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充分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领域的风险防控,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系统干部守纪尽责的自觉性,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1、收支预算总表说明及增减原因

  (1)收支预算总表情况

  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24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8.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

  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248.2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分别是行政运行4463.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03万元,主要是市工商局(部门)购置办案设备和市工商局机关物业管理的成本性支出;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5.55万元,主要是市综合治理、招商工作、精准扶贫等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12.22万元,主要是商事制度改革经费、行政复议费、注册证照费、知名商评审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费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费15万元,主要是12315投诉中心值班人费劳务费及消费宣传费用;执法办案费252.32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产生的费用;信息化建设费20万元主要是支付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及会议室配置电子显示屏。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收入比2017年初预算收入增加412.09万元。主要为:一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87.09万元,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养老保险上线,开始缴纳社保增加了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另外人员工资预算为增资后标准,因调资增资单位部分公积金及单位部分医保等较上年均有所增加。二是我单位今年项目预算中新增农贸市场管理经费20万元。三是非税收入预算增加较上年增加5万元。

  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支出增加412.09万元。主要为: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387.09万元,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另外人员工资预算为增资后标准,因调资增资公积金及医保等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加。二是我单位今年项目中新增农贸市场管理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农贸市场奖励等支出。三是漳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5万,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经费及单位精准扶贫、综合治理等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编报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包括以下项目: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2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万元,占全年支出5248.28万元的5%,一是由于物价有所上涨,二是近年来各地联合办案,异地抽检等力度加大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市直本级车辆编制和实有共27辆,其中财政拨款按每年车年3万元共安排公车运行费81万元,另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单位以非税收入拨款安排9万元。

  3、机关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566.76万元,比上年预算的587.46万元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预算按单位在职人数编制,我单位本年度因人员派出纪检组及新增退休人员等原因造成人员有所减少。

  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75.09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1.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353.89万元。

  2018年新增资产配置115.24万元,其中:

  市局机关52.7万元:打印机10台3万元、扫描仪5台3万元、计算机20台7万元、其他网络设备5组10万元、其他货物5组10万元、空调10台3.5万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10万元、复印机1台3万元、电视机2台1.2万元、投影仪2台2万元。

  东宝分局42.89万元:摄影器材14台4.2万元、洗衣机2台0.4万元、办公家俱52组4.04万元、计算机37台15.1万元、保安设备7套8.9万元、空调20台8.42万元、宿舍家俱4套0.4万元、其他电器设备3件1.08万元、电视机1台0.35万元。

  掇刀分局14万元:摄影器材2组0.9万元、打印机4台1.6万元、办公家俱20组2.03万元、计算机4台2.4万元、空调5台2.5万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10台4万元、其他电器设备1台0.07万元、投影仪1台0.5万元。

  漳河分局3.45万元:打印机2台0.4万元、办公家俱3组0.45万元、计算机3台1.2万元、空调4台1.4万元。

  屈家岭分局2.2万元:打印机1台0.6万元、计算机4台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工商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6460.1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面积43505.65平方米,价值5211.43万元;车辆27辆,价值293.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55.18万元。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工商局系统项目支出共计96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万元,具体为:消委工作经费10万元,农贸市场管理2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930.12万元,具体为:执法办案费252.32万元,流通质检费10万元,12315消费者维权经费15万元,大型维修费49.72万元,法规复议费6万元,商标评审费4.6万元,设备购置费72.54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信息化建设费20万元,注册证照费40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8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包联、扶贫、招商、创卫及农贸市场宣传管理等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51.6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质量抽检、档案整理、执照文书印刷等支出),非税收入成本支出15.12万元(主要为房屋出租税款及出租房屋维护费),非税收入上缴上级支出183万元。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可行性报告,编制了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所有支出均进行了细化和过程监管。

  四、2018年市工商局(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名词解释:

  (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就是要把一些不需要政府许可的证,在我们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使申请人能够一次领取到。证照分离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二)“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即商品进入市场的监护人、所有者。

  (三)“工商登记”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

  (四)“流通领域商品” :流通领域指的是商品生产后,从生产环节进入消费环节的全过程,包括商品仓储、运输、销售等。这里的销售包括服务领域商品的提供和使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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