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农业局预算
日期:2018-02-11 00:00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六)资产占用情况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2018年纳入农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局;全额事业单位(参公)4个: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荆门市畜牧兽医局、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额事业单位(非参公)9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差额事业单位1个:荆门市种子总公司;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2018年,市农业局编制实有人员395人(行政在职人员27人,行政全额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81人,事业一类人员277人,事业二类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21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206人,退养1人)。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稳定粮食作物面积56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260万吨以上,稳定油料作物面积150万亩以上,高效种养模式推广面积达到140万亩。创建40个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示范场,新增市级及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发展稻渔综合种养75万亩。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9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3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合格率97.5%以上,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强化重大动物防疫、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打好结构调整攻坚战。一是加快建设“三区”。启动317万亩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63万亩油菜、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巩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率先在沙洋县开展“两区”划定试点;编制我市《2018—2025年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二是优化品种结构。全域推广双低油菜品种,选择2-3个主推品种实行统一集中供种;充分运用1000万美元世行贷款,在掇刀区打造高油酸油菜核心生产基地,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打造高油酸油菜全产业链。三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桥米、双低油菜、蔬菜、柑橘、黄桃、蜂业、龟鳖、小龙虾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打好三产融合攻坚战。一是大力度推进“三园”提升工程。积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业创新园,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打造1-2个“农字号”产城融合示范镇。二是大力度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生态环保、功能集成的都市田园综合体。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工作,重点支持漳河新区打造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150万亩荆门双低油菜,重点打造春节后第一条旅游带“中国最美油菜花海”。三是大力度推进“三乡工程”落实落地。以产业扶贫为抓手,开展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创建,全市推广高效生态农业模式140万亩,建立农村休闲农业旅游基地,吸引市民下乡。积极促进“农业+”转型提升,推动体验农业、养生农业、教育农业、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吸引能人回乡激活农业。贯彻落实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强化情感招商,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吸引企业兴乡盘活农村。四是大力度推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普遍建立保护价收购、二次返利、股权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达到30家以上。

  (三)打好绿色发展攻坚战。一是在“保”上下功夫。实施水生生物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市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实行常年禁捕。二是在“减”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计划”,创建3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打造5万亩绿色生态果园示范基地、10万亩绿色生态蔬菜示范基地和40万亩生态油菜基地示范样板。三是在“治”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重点推进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提升,培育40个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场,2018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化率达到85%以上。严厉打击水库投肥和湖库围栏围网养殖行为,大力推行水产品健康养殖,新增市级及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引导稻渔共生模式向有机生产方式转变。四是在“用”上下功夫。支持京山、沙洋、钟祥各建立1个万吨级秸秆收储中心,构建完善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完成京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创建,实施沙洋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创建工作。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四)打好品牌建设攻坚战。一是加强品牌培育。依托我市生态、富硒、长寿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中国农谷•长寿荆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二是加强品牌管理。建立精品农产品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授权使用“中国农谷•长寿荆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定期面向社会进行发布。建立与工商、公安、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与行业协会、农业企业的联动反应机制,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品牌的行为,依法维护品牌公信力。三是加强品牌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开展精品农产品品牌专题报道,组织品牌农产品参加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形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化农产品品牌宣传网络,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信任度。

  (五)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攻坚战。一是强化原料基地建设。以十大高效模式推广为重点,建设百万亩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管理,重点支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推动农产品供给迈上中高端。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频次,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覆盖范围,确保全市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97.5%以上,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实施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私屠滥宰和违法捕鱼等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全市定点屠宰和中心城区“白条禽”上市工作,切实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攻坚战。一是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推进大宗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发展蔬菜瓜果、食用菌和畜禽、水产养殖各环节的机械化生产和自动化配套建设,突破小作物机械化生产瓶颈。继续推进京山县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沙洋县省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在沙洋县创建1个油菜机械化生产核心区。二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大田种植、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物联网改造。加快推进掇刀区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督促其他县(市、区)拿出1个镇开展试点,打造“互联网+”行动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四是提升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加大招硕引博力度,充实市县两级农业科研与推广队伍。加快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新生力量补充,实行以老代新,确保基层农技服务不断档。改善农科院科研条件,促进我市农业科研从常规性的品种试验向农机农艺融合、农业防灾减灾、节本增效等关键技术研发转变。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 )2018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584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3.50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2758.08万元,增加预算111.77%。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农业体制改革,将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和荆门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并入荆门市农业局。

  2018年预算支出584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5.86万元,项目支出1374.9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4.9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7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6.2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4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10万元;行政运行(农业)支出755.61万元;事业运行(农业)2447.3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06.5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0万元;病虫害防控支出6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0万元;执法监管18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1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016.2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农业体制改革,将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和荆门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并入荆门市农业局。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0.25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58.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5万元,公务车购置费25.0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了88.97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农业体制改革,将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和荆门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并入荆门市农业局。

  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农业局由局机关及下属1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以钱养事单位1个。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0.25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88.97元,增加80.12%。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55万元,比2017年增加66.55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预算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原因分析:2017年成立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购执法专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5万元,较上年增加66.55万元,原因分析:2017年农业体制改革,将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和荆门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并入荆门市农业局。

  3、公务接待费预算58.70万元,比2017年增加22.42万元,原因分析:2017年农业体制改革,将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机管理局和荆门市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并入荆门市农业局。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75.85万元,其中:货物类234.95万元,工程类91.50万元,服务类159.3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安排市农业局机关、市水产局、市农机管理局、市畜牧局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运行经费168.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

  (六)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农业局资产总额359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4.18万元,房屋及建筑物面积11605.64平方米,价值702.64万元;车辆14辆,价值265.57万元;专用设备179.9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61.67万元;无形资产13.86万元。(备注:以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业局专项资1095万元,主要用于荆沙新型城镇示范带规划建设15万元,城郊设施蔬菜和 放心蔬菜基地建设“以奖代补”265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与监管120万元,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60万元,耕地质量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30万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与管理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2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100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及综合防治25万元,秸秆综合利用100万元,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25万元,南方农机装备研发推广中心建设25万元,农用航空飞防技术示范推广15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生态环境保护75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5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控制40万元,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监管25万元,生猪屠宰管理2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万元,执法监管与行政服务90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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