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18年部门预算表
5.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3.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责任;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及相关专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进行审查报批。
4.检查指导县(市)、乡(镇)、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物、构筑物、雕塑、广告牌、地下管线等)规划实施管理;负责“一书四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料的管理、供应、保密检查、各种地形图的测绘更新、补测、修测的组织实施、审查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荆门地理信息和数字荆门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编制科、规划审批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村镇规划科、法规稽查科、人事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荆门是城乡规划局本级以及下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如下:市城乡规划局东宝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掇刀分局、市城乡规划局漳河新区分局。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践行“五大规划理念”:
(一)新时代城乡规划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以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导向、以民生改善作为评估城乡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以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满意度为标准,切实发挥城乡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功能,妥善处理城乡长远发展与民众关注问题,增强人民普遍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新时代城乡规划要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地域、民族和时代三个核心要素,加强荆门城乡地域文化研究,挖掘提炼本地文化资源,规划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在城乡规划中传承历史文化、延续城市特色、塑造城市精神。
(三)新时代城乡规划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坚持统筹协调,协调当前和长远、发展和保护、刚性和弹性、局部和整体等关系,重点做好城乡协调和规划统筹工作,探索建立“多规合一”机制,加强规划统筹安排,推进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基础设施延伸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新时代城乡规划要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坚持依法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规划开发,在开发的过程中严格规划保护,推动资源开发向集约型转变,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五)新时代城乡规划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一法一条例”法定程序,依法编制(修改)规划、依法报批规划、依法实施规划、依法监管规划,切实增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社会各界尊重规划的意识,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2018年,着力实施“城乡规划十大行动”:
(一)实施“思想提升规划行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规划认识。
2.广泛开展“践行新理念、建设增长极”规划学习讨论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3.扎实开展“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为民规划”主题实践活动,确立规划“民本性”,开展规划公众开放日活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二)实施“战略引领规划行动”
1.编制完成荆门2049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实行战略引领。
2.指导京山县、沙洋县和钟祥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顶层设计。
3.编制完成高铁新城控规和城市设计,修改完善老城区重点区域控规和城市设计,强化控规引导。
4.编制完成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和修编中心城区给水、排水、燃气等规划,优化专项规划。
(三)实施“改革创新规划行动”
1.指导京山县、沙洋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2.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行规划预红线制度和规划容缺审批机制;拓展应用“规管一张图”,探索“互联网+城乡规划”审批模式。
3.延伸规划督察深度,通过遥感监测等形式实现市域督察全覆盖。
4.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机制,畅通规划互动渠道。
(四)实施“文化彰显规划行动”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规划实施,维护主城区“一心四区、三面山水”城市空间结构。
2.编制完成荆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确定历史建筑名录。
3.强化龙泉书院历史地段及文化宫片区等历史街区规划管控,保护历史遗存。
4.落实中心城区风貌色彩规划,将风貌色彩纳入规划审议内容,加强对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打造一批具有荆门元素的地标建筑和景观小品。
(五)实施“乡村振兴规划行动”
1.指导实施荆钟、荆京、荆沙三条“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带规划,推行《荆门镇村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指导编制农村农居环境整治规划,聚焦整治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革命。
3.加强特色小镇培育的规划指导,推进全域“四化同步”和美丽乡村规划编制。
(六)实施“统筹协调规划行动”
1.建立市发改、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联席机制,统筹协调和实施城市、产业、国土、生态等规划。
2.统筹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布局。
3.统筹中心城区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管线规划,合理引导设计与施工,共同推进管线入廊入沟。
4.统筹中心城区产业布局,合理确定招商引资等建设项目选址,引导项目按照规划入园。
5.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中心城区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工作。
(七)实施“民生保障规划行动”
1.规划服务襄荆宜高铁、荆荆客专和漳河机场、冷水机场改扩建、荆门国际内陆港核心区等交通设施建设,补齐交通物流短板。
2.严格实施《荆门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把关配建停车设施,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3.规划服务学校、医院、菜市场、养老设施等公共设施,重点服务市民中心(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两馆两中心”等工程。
4.在开发项目中严格落实配建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规划要求,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八)实施“生态建设规划行动”
1.编制完成中心城区三环线沿线空间管控规划,打造三环线生态景观带。
2.配合编制中心城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和实施“两山”整治规划,服务城市“双修”工作。
3.严格实施“四线”规划和漳河水库“三圈”规划,坚守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
(九)实施“智慧城乡规划行动”
1.启动“数字荆门”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荆门”地理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
2.完成市域范围内影像图和更新城区规划区1496平方公里地形图测绘“全覆盖”。
3.完善规划测绘大数据平台建设、维护、应用,拓展“智慧城管”、“智慧警务”等运用范围。
(十)实施“素质提升规划行动”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政治思想基础。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整治“四风”,培育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开展规划招才引智,做好“招硕引博”、事业单位招考等规划人才引进、培养;优化规划测绘专家库建设,做好技术把关。
4.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工作,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法治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专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规划水平。
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及说明
2018年城乡规划局部门收入预算196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964.17万元。2018年城乡规划局系统支出预算1964.1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96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2万元;基本支出716.58万元,项目支出1247.59万元。
2018年预算收入比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392.04万元,增加原因是新增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6.4万元,其中:1、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5万元),比2017年有所增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规划局东宝分局有三辆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据市公车办批示,同意2018年购置车辆一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规划局东宝分局与东宝规划处合并,原高新区规划局与规划局掇刀分局合并,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踏勘规划现场、实行批后监管、开展村镇规划等业务增多,导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5.35万元。
(三)机构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4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39万元,公用经费33.36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2018年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260.37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32.41万元,服务类预算67.96万元,工程类预算60万元。
(四)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市规划局系统固定资产总额521.27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60.1万元,车辆11辆,价值135.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25.77万元。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城乡规划局专项资金138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计划编制及项目前期管理专规70万元,视频云平台建设10万元,规划督察专项40万元等。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以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六)预算表格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
四、2018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厅机关及厅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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