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现将荆门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内设机构:
市物价局设5个内部科室及3个二级单位:办公室、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财务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项价格方针、政策,确保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2、研究提出全市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3、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的规定,制订市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商品服务价格。
4、依法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开展市场价格监管。
5、依法组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提供成本监审报告。
6、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7、负责全市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市物价局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照《荆门市物价局目标责任制清单》,全面完成了履职尽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取得的成效
(1)我市2016年CPI累计涨幅2.0%,与全国CPI累计涨幅持平,低于全省CPI指数0.2个百分点,以“四精准”实现了将CPI涨幅稳控在3%以内的部门工作职责。
(2)我局始终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举全局之力克难攻坚,以“四看”的标准结硬账。
2、所做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1)严格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共处理上报17类503种47520条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准确率为100%。在全省率先出台《极端天气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价格监测监管工作预案》等3项应急预案,开展了全覆盖、不间断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和价格监测。针对7月份强降雨天气可能带来的市场波动,迅速牵头召开13部门参与的“防灾救灾保供稳价”价格调控联席会议。
(2)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化管理,我市涉企收费清单共完成3次动态调整,创新性编制并公布了3个收费清单。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价费政策,当前各项优惠政策可为企业降低价费成本4.92亿元。
(3)提出“立下军令招、锁定方向招、全员齐心招、研判跟踪招、专班驻点招、严格奖惩招、争当明星招”的要求,制定招商引资“三挂钩”政策,即:将招商与奖金挂钩、与职位挂钩、与评优挂钩。筹资35万元率先建成60千瓦的光伏电站;通过提供油茶树苗等方式引导村民生态种植;协调凯龙集团筹资50万元硬化通户路;对70亩旱田“旱改水”,解决17户安全饮水问题。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95.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5.32万元;总计1200.88万元。
(二)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万元,医疗卫生2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30万元,其他支出30.55万元,计1162.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37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28.12万元,项目支出334.39万元,计1162.51万元,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8.37万元。
三、物价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物价部门由局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3个:局机关、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价格认证中心。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0.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85万元,会议费1.94万元,培训费2.90万元,印刷费3.12万元,差旅费8.54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5.19万元相比减少14.53万元,下降32.15%。其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减少2.06万元,下降19.86%。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后公务用车维护费较2015年减少10.36万元,下降63.91%,下降幅度较大。差旅费减少2.81万元,下降24.76%。
[全文下载]附件下载